美國釣魚還有這麼多的“清規戒律”100美元買教訓
我小時候曾跟隨父母在“五七幹校”的河塘裡釣過魚,
於是我和他先去買魚餌和釣魚證,然後驅車來到一條不知名的野河。
將魚線甩入水中後,他告訴我因為只有一根魚竿,所以只買了一個釣魚證,證上寫的是他的名字。因此,我千萬不要碰魚竿,否則遇到員警檢查發現問題要被罰款的。
按照堪薩斯州的釣魚管理規定,
很快就有了收穫。一個小時之後,已經釣了十幾條大大小小的魚。
當我們釣魚的興致正濃時,忽然開過來一輛汽車,跳下一位穿制服的人徑直朝我們走來。從皮包裡掏出一把尺子認真地度量起來。
警官先生一臉嚴肅地說,我們釣上來的兩條魚體積過小,按規定上鉤後應該立即扔回水中。遺憾的是其中一隻已經翻肚皮了,所以必須罰款。
這位警官毫不客氣地填寫了一張100美元的罰款單,並表示若不服氣可以請律師,隨後驅車而去。
警官走後,我們釣魚的樂趣自然也減少了許多。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問朋友是願罰還是願找律師,他付之一笑地說:“100美元給我們上了一課,說來還是很值得的啊!”
說來還是很值得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