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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這是咱自家超市,你怎麼老帶你家親戚來白拿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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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婆家老二,上邊有個哥,我們和大哥同一年結婚辦的婚禮。他們在夏天,我們在冬天。大哥是大學生,畢業後在縣城工作,

我們就是本分農民。結婚前公婆就跟我們說好了,他們給大哥五十萬買婚房,然後把村裡經營的這個超市分給我們,就算分家了,別的地什麼的,以後在分,我們都同意了。其實這樣分我們本就吃虧呢,一個村子裡的小超市,怎麼也不能值五十萬,可是我覺得這是細水長流的營生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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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三年過去了,大哥家的房子都住進去了,超市卻一直不說給我們。現在我老公和我在別人家廠子裡打工,公婆還在經營超市,這也可以,畢竟超市也用不了這麼多人,可是我覺得總得給我個說法,說好的婚後給我們超市,現在不給也就算了,最起碼得給我們分點盈利吧,可是這幾年公婆一直裝聾作啞,

一分錢沒給我們,而且逢年過節,我拿東西去看我爸媽他們還不高興,在耳朵邊叨叨,這個多貴,那個多貴。這不廢話嗎,給我爸媽我能拿不好的嗎。

我讓老公跟他爸媽提,他死活不說,來回那句,反正都是自己家的,又沒給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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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自己跟公婆說,結果公婆給我的說法是,等他們幹不動了在給我們。現在還得給他們管著,還說我們管不了超市這些話。我問他們當初怎麼說的,說是分給我們了,現在就算不給,也得給我們分盈利吧,哪怕給我們分其中一點錢呢。聽我說完,婆婆不幹了,說超市是她幹起來的,我不能摻和,還說要是給我們盈利,也得給大哥他們,倆兒子他們得一碗水端平。

大家評評理,該分給老大家嗎,本來就給了他們五十萬了,現在憑什麼還平分呢,這不欺負人嗎?但是婆婆不這樣說,說是她們掙的錢,高興給誰就給誰,還說我們有本事也去縣城上班去,也給五十萬讓我們買房子。

架吵了,最終也沒結果,不過從那天後我就不去廠子上班了,我每天都在超市待著,我娘家七大姑八大姨的就輪番去買東西(都是我聯繫好的),我一律不收錢,

完事我就回我娘家,婆婆好幾次氣的冒煙,想跟我吵,我都躲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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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了快一個月,把公婆得罪了,超市最終讓我們經營了。我自動表示每年給公婆一半盈利,他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我自認為我不是不講理,我覺得答應我的就得做到不是嗎。

現在婆家好多人背地說我,可是我覺得我沒做錯。

公平的網友們認為呢,我這麼做,過分嗎?

現在婆家好多人背地說我,可是我覺得我沒做錯。

公平的網友們認為呢,我這麼做,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