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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報評論員:堅決貫徹黨中央的重大政治決定

堅決貫徹黨中央的重大政治決定

■解放軍報評論員

黨中央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這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決定,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的重大創新舉措,對於加強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保證武警部隊有效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武警部隊是我國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自成立以來始終在調整改革中前行。1949年8月,中央軍委決定成立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

這是武警部隊的前身。此後,歷經中國人民公安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人民武裝員警部隊等多次調整,大多時期歸軍委建制領導或受軍事系統領導。為全面貫徹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為更好進行偉大鬥爭、確保國家政治安全,為確保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建設現代化武裝員警部隊,
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對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進行調整是必然要求。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武警部隊高度重視,著眼實現中國夢強軍夢,從政治和全域的高度統籌謀劃、部署推進武警部隊建設改革,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針原則,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指示,為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調整指明了正確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決定》明確,

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這是落實《憲法》關於中央軍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的規定,堅持依法治國、依法治軍,強化党管武裝的根本要求,是有效解決武警部隊體制性障礙和突出矛盾問題、全面加強武警部隊建設的關鍵之舉,有利於加強國家武裝力量整體建設和運用,
有利於武警部隊有效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有利於實現領導管理和高效指揮的有機統一。調整後武警部隊根本職能屬性沒有發生變化,不列入人民解放軍序列。

當前,國防和軍隊建設進入了新時代,建設現代化武裝員警部隊開啟了新征程。各級要堅決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的決策部署,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在思想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調整有序轉換、穩定運行。廣大官兵要牢固確立習近平強軍思想根本指導地位,不斷強化“四個意識”,切實從維護核心、聽從指揮的高度,強化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維護中央決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推動調整改革任務落實落地。我們堅信,在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的堅強領導下,一定能順利實現調整改革目標,全面建成一支聽党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現代化武裝員警部隊。

中共中央決定調整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化“四個意識”,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做細做實相關工作,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有序轉換、穩定運行。

一定能順利實現調整改革目標,全面建成一支聽党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現代化武裝員警部隊。

中共中央決定調整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化“四個意識”,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做細做實相關工作,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有序轉換、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