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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營業執照1月1日失效 請各企業注意抓緊換證

“五證合一"過渡期已正式進入最後一周的倒計時了,您的“照”換了嗎?

再過幾天,原有的"五證"將失去效力。為不影響企業正常運營,小夥伴們可千萬要抓緊時間加快辦理。

目前,北京市已啟動"多證合一,

一照一碼"改革,陸續納入更多通辦事項,已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的,無需再換照,並將享受更多改革紅利。

那麼如何判斷自家的營業執照是否失效?如何換?費用多少?個體戶怎麼辦?隨小編往下看。

Q1:哪些主體必須換發營業執照?

A:凡2015年10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全市範圍內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上含分支機搆),應當換發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趕緊對照自家的營業執照,看看有沒有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這就是判斷需不需要換照的標準啦。

如果是2015年10月1日後設立或進行過變更登記的企業和已換發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無需換發。

Q2:為什麼要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它是怎樣構成的?

A: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

每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共18位元,由五部分構成,其中: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

機構類別代碼1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元,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9位元,校驗碼1位。

Q3:個體工商戶需要換照嗎?

A:對個體工商戶不強制換照。有兩種情況:

已按照“兩證整合”模式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無需重新申辦“多證合一”登記。

未取得“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2018年1月1日後原營業執照繼續有效。

Q4:“五證合一”登記實行後,原登記企業換發營業執照是否有時間限制,

未換發的證照可以使用到什麼時候?

A:“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後設立過渡期,本市至2017年12月31日止。過渡期內,原已按照“四證合一”登記模式換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繼續有效。尚未換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後,

企業和相關部門一律使用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營業證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有效。

Q5:“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後,工商登記辦理手續跟以前一樣嗎?

A:一樣。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辦理工商登記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範以及營業執照樣式均保持不變。

Q6:已經破產的企業需要換照嗎?

A:已吊銷營業執照和已宣告破產的企業無需換發,可直接辦理註銷手續。

Q7:近期想要換營業執照,應該怎麼辦理?

A:攜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至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原件丟失的,可憑聲明作廢的報紙報樣辦理。

Q8:辦理換照手續是否收取費用?

A:辦理工商登記、換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Q9:換照後,網上能否查詢到市場主體的資訊?

A:可以。進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輸入市場主體的名稱(或關鍵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註冊號,都可以查詢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等資訊。

Q10:2017年12月31日前後證(照)如何過渡?

A:未轉換的舊登記證(照)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後,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登記管理部門的舊登記證(照)停止使用,全部改為使用登記管理部門發放、以統一代碼為編碼的新登記證(照)。

Q11:換照後號碼變了怎麼辦?

A:雖然執照號碼變化,但新號碼與原組織機構代碼存在對應關係,辦理任何業務時,都可以直接使用,無需另行解釋證明。

Q12:除了執照樣式,別的變了嗎?

A:這次換發執照,僅註冊號升級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樣式由橫版改為豎版,其他辦理業務的程式不變。

Q13:去哪兒換照?需要帶什麼?

A: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帶好身份證影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營業執照正副本,還有公章。到您企業的登記機關視窗換領新版營業執照。

以上證件如果丟失的話,可以登報掛失,再帶上公告的報紙就可以了。

另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須按程式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後,方可換照!

A:已吊銷營業執照和已宣告破產的企業無需換發,可直接辦理註銷手續。

Q7:近期想要換營業執照,應該怎麼辦理?

A:攜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至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原件丟失的,可憑聲明作廢的報紙報樣辦理。

Q8:辦理換照手續是否收取費用?

A:辦理工商登記、換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Q9:換照後,網上能否查詢到市場主體的資訊?

A:可以。進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輸入市場主體的名稱(或關鍵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註冊號,都可以查詢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等資訊。

Q10:2017年12月31日前後證(照)如何過渡?

A:未轉換的舊登記證(照)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後,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登記管理部門的舊登記證(照)停止使用,全部改為使用登記管理部門發放、以統一代碼為編碼的新登記證(照)。

Q11:換照後號碼變了怎麼辦?

A:雖然執照號碼變化,但新號碼與原組織機構代碼存在對應關係,辦理任何業務時,都可以直接使用,無需另行解釋證明。

Q12:除了執照樣式,別的變了嗎?

A:這次換發執照,僅註冊號升級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樣式由橫版改為豎版,其他辦理業務的程式不變。

Q13:去哪兒換照?需要帶什麼?

A: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帶好身份證影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營業執照正副本,還有公章。到您企業的登記機關視窗換領新版營業執照。

以上證件如果丟失的話,可以登報掛失,再帶上公告的報紙就可以了。

另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須按程式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後,方可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