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掃碼付款,一天不超過500元?你要提前知道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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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各位小夥伴來講,
微信支付寶掃碼付款,
已經成為生活的常態。
逛街、吃飯、看電影,
“手機在手,買單方便”。
然而你知道嗎?
用支付寶、微信等應用掃碼付款
將正式迎來額度限制
央行官網近日發佈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行)>的通知》(銀髮〔2017〕296號),配套印發《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試行)》、《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技術規範(試行)》(銀辦發〔2017〕242號發佈),新規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通知中哪些與我們密切相關?
對於我們來說,最重要的當然是支付問題。
風險防範能力達到D級,既靜態條碼(就是平時掛牆上讓你掃的那個),同一客戶單個銀行帳戶或所有支付帳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元。
還有動態條碼(就是你手機上即時生成的那個),分成了三個等級:
■風險防範能力達到A級,即採用包括數位憑證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有效要素對交易進行驗證的,可與客戶通過協定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
■風險防範能力達到B級,即採用不包括數位憑證、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有效要素對交易進行驗證的,同一客戶單個銀行帳戶或所有支付帳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
■風險防範能力達到C級,即採用不足兩類要素對交易進行驗證的,同一客戶單個銀行帳戶或所有支付帳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1000元;
支付機構應取得相應資質
在業務規範方面,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必須通過人民銀行清算系統或者合法清算機構處理,支付機構還應符合相應的業務資質要求。
通知要求:
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於條碼技術的付款服務的,
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路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路支付業務許可。
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應當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條碼支付業務;存量業務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加快遷移到合法清算機構處理。
眾多網友紛紛發表評論
部分網友理解有誤
微信、支付寶靜態掃碼有限制
是為了資金安全
超過500元消費,
應該怎麼進行安全支付呢?
看看專家怎麼解讀~
專家:超過500元可掃動態密碼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舉例說,新要求實施後,消費者在街頭掃商販的靜態條碼小額支付不受影響,也不影響商販收款。
如果在飯店裡吃了頓600元大餐,掃靜態條碼付款就有點困難了,不過可以讓收銀員掃消費者手機上生成的動態條碼,這樣其實更安全。
如果你還沒明白
一條漫畫告訴你新政策是如何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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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網友理解有誤
微信、支付寶靜態掃碼有限制
是為了資金安全
超過500元消費,
應該怎麼進行安全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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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超過500元可掃動態密碼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舉例說,新要求實施後,消費者在街頭掃商販的靜態條碼小額支付不受影響,也不影響商販收款。
如果在飯店裡吃了頓600元大餐,掃靜態條碼付款就有點困難了,不過可以讓收銀員掃消費者手機上生成的動態條碼,這樣其實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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