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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龐氏騙局!錢寶網張小雷投案,涉及資金高達500億

又一個龐氏騙局!錢寶網張小雷投案,涉及資金高達500億!

錢寶網到底是幹什麼的?

工商資料顯示,錢寶網隸屬于成都錢坤智慧系統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小雷,註冊資本5000萬,股東包括黃希妍、張宏、張小雷,其中張小雷持股比例占94.6%。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與以往出事的P2P平臺不同,錢寶網的業務似乎十分複雜,既像P2P,也像微商傳銷,還有類似龐氏騙局的股權投資。

截至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稿時,錢寶網官網已無法正常登錄。此前公開資料顯示,

錢寶網成立於2012年,自稱是“社交化+移動電商為主體的交易平臺”,最開始的商業模式是看廣告交押金得高收益,後來轉變為以微商、股權投資為主的承諾高額回報的平臺。

具體來說,錢寶網為廣告主提供集中投放廣告和收集使用者資訊的平臺,使用者在網站上以做任務的形式看廣告來賺錢。用戶交納任務保證金,領取廣告任務,完成指定的任務天數將獲得任務指定的報酬,

並拿回之前交納的保證金。同時,用戶每天簽到和推薦好友也會有錢寶獎勵。比如,用戶在錢寶網繳納10萬元保證金,並保證完成一定量的“看廣告”任務,每月可獲得4000元以上收益。有的用戶投入1000多萬,每天可以拿到近1.5萬元的利息。

2015年初,錢寶網發佈3.0 APP,在優化任務系統的基礎上植入了社交、購物、分享等功能,全面轉型微商平臺。當時錢寶網宣稱,未來的核心盈利除了來自廣告商的廣告費,

很大一部分將是微商的傭金。

微商店主入駐錢寶網需要繳納2萬元的抵押金,如果未來不做了這2萬元還可以退回。錢寶網此前宣佈會員數近2億,入駐48萬余商家。截至今年9月,錢寶網的平臺流水超過500億元。

在錢寶網之後的專案中還有股權投資。網貸天眼曾披露,錢寶網曾提供一款名為“QBII任務-雷神空天”的投資專案,年化利率高達43.6%。雖然錢寶網宣稱其項目為分銷,

但其公佈的合同範本顯示,投資人與錢寶網簽訂的是股權投資協議。也就是說,一旦錢寶網不能按時還款,那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因為QBII意向書是股權投資協定。

除了看廣告和微商平臺,錢寶網的“盤子”還很大,業務包括足球、遊戲、票據、O2O、新能源、環保和無人機領域。

張小雷自己曾公開介紹說,錢旺集團作為中國首個成功實現了跨行業融合的資訊化服務集團公司,

已經形成輻射生物科技、現代農業、國際貿易、產業孵化等相關產業的“超級孵化器”。

錢寶網暴利背後疑點重重

在2016年年初,即有網友在知乎上揭露了錢寶網的把戲。錢寶網上面所謂的“看廣告”任務的收益基本都在月息2分左右,加上每日簽到的萬分之五,錢寶網給用戶的綜合收益高達每月3分5厘,年化收益42%(算上複利超過50%),這已經是高利貸的性質了。假設錢寶網融來1000萬的任務保證金,那麼每年的財務費用就是420萬,這種費用不是靠所謂的“廣告收入”能覆蓋得了的。

該網友解釋,通常投資實業能有30%的回報都已經算暴利了,短期內年化收益能夠超過50%的基本都是高息的資金業務,也就是高利貸。由此推測,錢寶網的所謂“廣告推廣”只是一個幌子,私底下是在做違規的資金業務。

如果錢寶網放出去的錢沒有出任何風險,那麼它是可以保證這個收益率的。但是這基本不可能。只要出幾筆風險,錢寶網就得拆東牆補西牆,然後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到最後卷款跑路,投資人血本無歸。

而做股權投資,張小雷的如意算盤是用QBII來借新還舊,到時候投資者拿到了錢寶網旗下的空殼公司股票,而張小雷拿到了錢。

資深媒體人李崇磊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張小雷最初利用微商模式吸引線下代理人交保證金,然後他再給出貨品,在代理人達到業績之後,再給其高額傭金,實際上是在拿新的微商下線的保證金去補老的代理商傭金產生的窟窿。一旦大批代理人不想做了,要提回保證金,他的資金鏈就會受到威脅,因此就有了後來的QBII業務,也就是股權投資,這部分業務支撐了錢寶網的現金流。由於拿不出代理費,張小雷很有可能用QBII引誘代理人將保證金拿去做股權投資,他必須用這個方式把時間拉長。而不做微商的新用戶要做QBII,首先要存保證金。

錢寶網出事早有徵兆

錢寶網的賺錢邏輯漏洞重重,早就有出事的徵兆。

成立五年來,指責其是“龐氏騙局”的聲音屢見不鮮。有南京當地投資人提供資訊稱,從2015年開始,南京市有關部門就曾對錢寶網採取過一系列措施,包括不允許錢寶網在南京開展線下業務,南京市本地媒體也被告知不允許刊登或播放錢寶網的相關廣告。2016年,錢寶網的總部搬至上海。今年4月份,錢寶網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而理由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今年8月,投資人前去錢寶網的上海總部,發現已經人去樓空。然而消息傳出後,錢寶網CEO張小雷竟然在微信公眾號發佈視頻闢謠並重金懸賞爆料者。

投資者竟然質疑警方官微被盜號

錢寶網超高的年化收益,使得不少人投資十數萬甚至賣房投入了數百萬的資金。錢寶網在南京、杭州等地廣告很多,吸引了很多沒有多少金融常識的老人。

現在看來,張小雷的一些表態麻痹了很多投資者,讓他們沉浸在錢寶網的賺錢幻象中不能自拔。即使到了昨天,有些投資者還像被洗腦般對張小雷深信不疑。

昨天南京警方的消息發出後,錢寶網不少投資者不是著急搜集證據開展維權,第一反應竟是對張小雷自首一事表示質疑。

還有一些投資者主動發表資訊:有人讓大家別慌張,要相信張小雷;有人說“黑子”一直黑錢寶網,這回也是黑子鬧事;還有人主張不要輕舉妄動,最好能將其暫時保釋出來說明情況,要等到張小雷自己宣佈錢寶崩盤了再開始維權;錢寶網昨天登錄不上,也有投資者竟然安慰大家沒事,這只是資產受到凍結……

被這些投資者奉為偶像的張小雷到底是什麼人呢?見過他的人都對他出眾的表達能力印象深刻。

據媒體報導,張小雷出生於1969年,2003年,張小雷因為“泛美亞事件”而鋃鐺入獄。張小雷在出任泛美亞公司CEO時,以“向海外輸送足球學員的名義”先後將50多名小球員送到南美留學,並利用向小球員收取費用和向外界融資兩條途徑,總計獲取資金約1000多萬,但實際上泛美亞整個事情的運作費用只有百萬元左右,小球員在烏拉圭生活條件非常窘迫,有1000萬左右的資金不知去向,被張小雷挪用。後經由媒體曝光,張小雷因詐騙罪被判入獄。

詐騙罪量刑標準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錢寶網給用戶的綜合收益高達每月3分5厘,年化收益42%(算上複利超過50%),這已經是高利貸的性質了。假設錢寶網融來1000萬的任務保證金,那麼每年的財務費用就是420萬,這種費用不是靠所謂的“廣告收入”能覆蓋得了的。

該網友解釋,通常投資實業能有30%的回報都已經算暴利了,短期內年化收益能夠超過50%的基本都是高息的資金業務,也就是高利貸。由此推測,錢寶網的所謂“廣告推廣”只是一個幌子,私底下是在做違規的資金業務。

如果錢寶網放出去的錢沒有出任何風險,那麼它是可以保證這個收益率的。但是這基本不可能。只要出幾筆風險,錢寶網就得拆東牆補西牆,然後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到最後卷款跑路,投資人血本無歸。

而做股權投資,張小雷的如意算盤是用QBII來借新還舊,到時候投資者拿到了錢寶網旗下的空殼公司股票,而張小雷拿到了錢。

資深媒體人李崇磊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張小雷最初利用微商模式吸引線下代理人交保證金,然後他再給出貨品,在代理人達到業績之後,再給其高額傭金,實際上是在拿新的微商下線的保證金去補老的代理商傭金產生的窟窿。一旦大批代理人不想做了,要提回保證金,他的資金鏈就會受到威脅,因此就有了後來的QBII業務,也就是股權投資,這部分業務支撐了錢寶網的現金流。由於拿不出代理費,張小雷很有可能用QBII引誘代理人將保證金拿去做股權投資,他必須用這個方式把時間拉長。而不做微商的新用戶要做QBII,首先要存保證金。

錢寶網出事早有徵兆

錢寶網的賺錢邏輯漏洞重重,早就有出事的徵兆。

成立五年來,指責其是“龐氏騙局”的聲音屢見不鮮。有南京當地投資人提供資訊稱,從2015年開始,南京市有關部門就曾對錢寶網採取過一系列措施,包括不允許錢寶網在南京開展線下業務,南京市本地媒體也被告知不允許刊登或播放錢寶網的相關廣告。2016年,錢寶網的總部搬至上海。今年4月份,錢寶網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而理由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今年8月,投資人前去錢寶網的上海總部,發現已經人去樓空。然而消息傳出後,錢寶網CEO張小雷竟然在微信公眾號發佈視頻闢謠並重金懸賞爆料者。

投資者竟然質疑警方官微被盜號

錢寶網超高的年化收益,使得不少人投資十數萬甚至賣房投入了數百萬的資金。錢寶網在南京、杭州等地廣告很多,吸引了很多沒有多少金融常識的老人。

現在看來,張小雷的一些表態麻痹了很多投資者,讓他們沉浸在錢寶網的賺錢幻象中不能自拔。即使到了昨天,有些投資者還像被洗腦般對張小雷深信不疑。

昨天南京警方的消息發出後,錢寶網不少投資者不是著急搜集證據開展維權,第一反應竟是對張小雷自首一事表示質疑。

還有一些投資者主動發表資訊:有人讓大家別慌張,要相信張小雷;有人說“黑子”一直黑錢寶網,這回也是黑子鬧事;還有人主張不要輕舉妄動,最好能將其暫時保釋出來說明情況,要等到張小雷自己宣佈錢寶崩盤了再開始維權;錢寶網昨天登錄不上,也有投資者竟然安慰大家沒事,這只是資產受到凍結……

被這些投資者奉為偶像的張小雷到底是什麼人呢?見過他的人都對他出眾的表達能力印象深刻。

據媒體報導,張小雷出生於1969年,2003年,張小雷因為“泛美亞事件”而鋃鐺入獄。張小雷在出任泛美亞公司CEO時,以“向海外輸送足球學員的名義”先後將50多名小球員送到南美留學,並利用向小球員收取費用和向外界融資兩條途徑,總計獲取資金約1000多萬,但實際上泛美亞整個事情的運作費用只有百萬元左右,小球員在烏拉圭生活條件非常窘迫,有1000萬左右的資金不知去向,被張小雷挪用。後經由媒體曝光,張小雷因詐騙罪被判入獄。

詐騙罪量刑標準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