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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無煙訴訟案被告稱無侵害結果 原告律師:吸煙有害健康是常識

小李向北京市衛計委投訴後收到的答覆。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近日,“列車無煙訴訟第一案”在北京鐵路運輸法庭公開審理。今年夏天,大學新生李某乘坐K1301次列車時遭遇二手煙,在向相關部門投訴無果後將運營該趟列車的哈爾濱鐵路局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並禁止在K1301次列車內吸煙。

李某代理人、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蘭安在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案中原告方雖然只要求在該趟列車內禁煙,

但最終目的是希望推動在所有的普通列車上全面禁煙。

目前,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動車組和高鐵列車已全面禁煙,但大部分鐵路局的普通列車仍然允許旅客在車內吸煙。鐵路內部人士表示,普通列車執行時間長,在車廂內設置吸煙區屬於“人性化”舉措。

被告辯稱無具體侵害結果

原告律師:吸煙有害健康屬常識無需舉證

在12月27日的庭審中,被告哈爾濱鐵路局表示,

侵權要有具體的侵害後果,原告目前無法舉證證明有任何具體的侵害結果發生。

對此,鐘蘭安律師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吸煙有害健康屬於常識,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常識不需要舉證。“吸煙有害健康寫在每一個捲煙包裝上面,這一點是不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的。”

而在庭審中,原告還提交了由專家證人出具的“密閉車廂裡吸煙和被動吸煙對乘客和工作人員健康有很大危害”的意見及國家衛計委2012年公佈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等證據主張:吸煙及二手煙對人體健康會造成危害,

普速列車作為當然的公共場所,運營部門應當履行控煙義務,保障公眾健康安全。

車廂連接處設置的煙灰缸照片作為證據提交法庭。

火車上設吸煙區是否涉嫌違法

部分鐵路局已在普通列車上禁煙

此外,在庭審中,哈爾濱鐵路局辯稱,鐵路公司在普速列車車廂連接處設置吸煙區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未對原告造成侵權。

鐘蘭安律師則認為,被告至少違反了三條法律法規。“首先是違反了北京和天津兩個城市的控制吸煙條例”,在這起案件中,原告李某由北京乘車前往天津,而在這兩個城市出臺的控煙條例中,

均明確規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吸煙。

“即便列車駛離北京和天津,2011年原由衛生部發佈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也明確規定了在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根據這一細則第十八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