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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注意這個細節,你的車也許會變成這樣!

2017年12月20日16時許,在沈海高速公路2866KM+248M 路段(由東往西方向)發生一起貨車失控撞出高速公路護欄外的樹叢裡後側翻起火燃燒,事故造成司機李某和副駕駛一名乘客當場不幸死亡,

車輛及道理設施嚴重損壞的交通事故。

大貨車被燒成骨架

經查,李某是一名大貨車司機,平時以開貨車拉貨為生。為了維持生計,能有多一點的收入,李某一直是“朵拉快跑”,一接到活都會按照顧客的要求及時將貨運到指定的地點。

12月19日16時許,李某和他雇用的司機馮某按照顧客要求從廣東省化州市載了一車生豬到東莞市虎門鎮,

在虎門鎮卸一部分貨後又馬不停蹄的繼續往深圳送貨。在深圳卸完貨已是12月20日淩晨5時,經過長時間的駕駛車輛,此時李某和馮某感到很是疲憊。但兩人並未休息, 稍作休息後又繼續駕駛車輛前往深圳坪山裝貨(鋁材)準備返回廣東省化州市。

裝完貨後,李某和馮某駕駛著貨車繼續趕路。此時一陣陣倦意襲來,李某的雙眼頓時不聽使喚,薄弱的意識最終不能支撐他的困意,李某不知不覺就犯了迷糊,打了個盹。就在這一瞬間,貨車沖出護欄,側翻跌入樹叢後起火燃燒,事故造成司機李某和馮某不幸身亡。

長時間開車會出現疲勞駕駛

打瞌睡情況也會隨之增加

而往往就是因為打盹犯困

才會釀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從生理學角度講,司機在行車中由於駕駛作業使生理上、心裡上發生某種變化,而在客觀上出現駕駛機能低落的現象稱為駕駛疲勞。駕駛人連續開車2小時後,意出現神經疲勞、反應遲鈍、注意力散漫等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觀察、判斷和操作都容易造成差錯,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疲勞駕駛不僅非常危險

還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有明確的規定:對於連續駕駛大中型載客汽車、危險物品車如果有超過4個小時以上沒有停車休息的,

或者停車休息的時間沒有達到20分鐘以上的,則對駕駛人一次扣12分。對於駕駛大中型載客汽車、危險物品車以外的車輛,如果有連續4個小時以上沒有停車休息的,或者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則駕駛人一次性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