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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敘平生(民間故事)

江湖匪徒或棍徒騙子常以采生折割的殘忍手段來牟取不義之財。

他們以暴力或以詭計來誘拐兒童供自己役使。乾隆年間,長沙街市中有兩個人牽著一條狗,在表演技藝賺錢。那狗比一般的狗要大,兩個前腳趾較犬趾爪長,後腳如熊掌,有尾巴,但是很小。耳朵、鼻子跟人一樣,絕對不像犬。然而,它的身上則長得都是狗毛。它能像人一樣說話,還能唱各種小曲,節奏分明,樂感極強。觀看的人摩肩接踵,爭先恐後地給錢,以求它唱一隻曲子。

一天,那狗又在表演,縣令荊某打此路過,便讓衙役把他們帶到府上,藉口說太夫人想看,並許諾,演出完後,將厚禮獎賞。他們來到縣衙,縣令先把狗帶到內衙審訊。

他看著那狗說:“你是人,還是狗?”狗回答道:“我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人,還是狗。”縣令又問: “那你為什麼同他們在一塊?”狗說:“我也不知道。”縣令見它對自己的事一問三不知,也就不再多問,遂向它打聽它的兩個主人平素都做些什麼。

狗回答說: “他們白天牽著我到街市上賺錢,晚上回去後,就把我放在木桶裡,我也不知他們到底幹了什麼。不過,有一天,因天下大雨,他們沒出去,把我牽到船上喂我東西吃,我這才有機會出了木桶。我見他們打開了一個大箱子;箱子裡面有幾十個木頭人,木頭人的眼睛、胳膊、腿都能自行活動,船板下還躺著個老人,是生是死,我也不知道。”荊縣令把那兩個耍狗的人抓起來審訊。

開始時,他們概不認罪。縣令便讓人燒鐵針刺入他們的鬼哭穴,極刑審訊,他們才交代說:“這狗是用三歲小孩做成的。先用藥把小孩的皮膚爛掉,讓皮都脫光,然後用狗毛燒成灰,和藥敷上,再口服一些藥,使傷口平復。隨後,身上就長犬毛了,還會長出條小尾巴來,儼然一條犬。

這種炮製的方法,十個小孩難有一人存活,如果有一人變成了犬,就可終身獲利。所殺小孩無數,

才做成了這條‘犬’。”縣令又問他:“那些木頭人是幹什麼用的?”他們回答說:“誘拐來幼童後,便讓他們自己挑選木頭人,挑的是瞎子木頭人,就把他折割為瞎子,讓他作乞丐討錢;挑的是跛子、斷肢的木頭人,也如法折割。”荊縣令弄清了真相後,便帶著衙役沖到那艘船上,在船板上得到一張老人皮,皮自背部裂開,中間用草填實。縣令又問他們:“這是幹什麼用的。”他們供認說:“這九十開外的老人皮最不容易得,
若是得到而把它曬乾,弄成粉屑,用它和藥往人身上彈,那被彈的人的魂魄便能來供人役使。我們尋覓了幾十年,最近才得到。又因為皮未幹,不能做成粉屑,就敗露了。

這真是天意!現在我們只求趕快死掉!”荊縣令聽了他們的供詞,大為憤怒,命令衙役給他們帶上枷鎖,拉到街市上,公佈了他們的罪行,把他們亂棍子打死了。在場的人紛紛稱快。又過了好久,“狗”也餓死了。

“狗”也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