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大姑子為了讓我們還她住的房子房貸,說我結婚就是為了離婚
跟老公結婚到現在大概一年的時間,還沒有小孩,
現在在外省工作上班,沒有在外省買房子,是租房子住,一年也就回去一兩次。
前段時間清明放假回去,公婆給我說,讓我們把之前他們買的一個房子現在還在按揭,讓我們把這個貸款接下來,先說說這個房子的情況吧,這個房子是在我們結婚前買的,房子的名字是公婆的,也沒有我老公的名字,現在我們也沒有住這個房子,公婆也沒有住。
房子現在是大姑子在住,
我就覺得,這房子也沒我老公的名字,再說我去還個10年或者20年的貸款,一離婚,這也屬於婚前財產,我一毛錢也得不到,我每次只要說這個我公公和大姑子就說你結婚就是為了離婚的嗎?一句話就把我堵回去,還說什麼這些以後都是你們的,
現在大姑子整天住在這個房子裡,我就說讓我們還也可以,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結果他們就說,不可能,這是屬於婚前財產,說如果我不還她弟弟也就是我老公也有這個義務還。這就搞笑呢,她天天住在這什麼事都不做,房子讓她免費住著,
大家生活都不容易,我們還要買房、養孩子都需要錢怎麼就不考慮下我們的感受呢?
大家說我現在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