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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雲以下路段,1月8日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關於

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有關規定,

為改善密雲城區空氣環境品質,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緩解密雲城區交通擁堵,營造良好交通運行秩序,現將本區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東至檀西路(含)、南至水源路(含)、西至101國道繞城線(不含)、北至101國道繞城線(不含)四至範圍內的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其中,東至檀西路(含)、南至水源路(不含)、西至果園西路(含)、北至新北路(含)四至範圍內的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農用車、畜力車、摩托車、拖拉機通行。

二、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保障本區生產生活需求且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載貨汽車,

經相關部門確認須到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交通大隊辦理通行證件後,每天0時至6時,可以在上述禁行區域內行駛,但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

三、其他載貨汽車確有需要在禁止通行道路上行駛的,應到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交通大隊辦理通行手續。

四、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誌。對於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六、本通告自2018年1月8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本文來自宜居密雲,圖示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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