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雲以下路段,1月8日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關於
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有關規定,
一、東至檀西路(含)、南至水源路(含)、西至101國道繞城線(不含)、北至101國道繞城線(不含)四至範圍內的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其中,東至檀西路(含)、南至水源路(不含)、西至果園西路(含)、北至新北路(含)四至範圍內的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農用車、畜力車、摩托車、拖拉機通行。
二、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保障本區生產生活需求且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載貨汽車,
三、其他載貨汽車確有需要在禁止通行道路上行駛的,應到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交通大隊辦理通行手續。
四、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誌。對於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六、本通告自2018年1月8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本文來自宜居密雲,圖示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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