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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8年新規來了,與你我他的生活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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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春走過夏,歲月風景如畫;

遇過冷遇過熱,別改快樂本色。

元旦佳節來臨,也沒什麼好送,

2018新規奉上,願君元旦快樂!

網路餐飲新規:外賣商戶應有實體店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辦法共46條,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查登記並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資訊、如實記錄網路訂餐的訂單資訊、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等義務;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資訊、制定和實施原料控制、嚴格加工程序控制、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

辦法還對送餐人員和送餐過程提出要求。
辦法提出,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單位要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1.6L及以下排量汽車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

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目前車購稅的計算方式是:汽車銷售發票價格÷1.17×10%=應繳納車輛購置稅。

導遊不得擅自變更行程、強迫遊客購物

11月1日,國家旅遊局發佈《導遊管理辦法》,對導遊執業的許可、管理、保障與激勵、罰則等作了明確規定,《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導遊應當攜帶電子導遊證、佩戴導遊身份標識,並開啟導遊執業相關應用軟體。

旅遊者有權要求導遊展示電子導遊證和導遊身份標識。《辦法》明確,導遊執業過程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向遊客索取小費等十一項違法違規行為,並在《辦法》罰則部分對違反導遊執業管理規定的行為,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取消廢鎂磚、廢鋼渣、廢礦渣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

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統籌考慮產業發展和出口情況變化,將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的出口關稅,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矽鉻鐵、鋼坯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2017年12月1日起,中國已將特殊配方嬰兒奶粉、海豹油、抗癌藥物等187項消費品進口關稅集中下調,平均稅率由17.3%降至7.7%。

“服役”近30年標準化法完成“大修”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1月4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標準化法。新的標準化法將於2018年1月1日開始施行,對於提升產品和服務品質,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提高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意義重大。

新修訂的標準化法對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作了全方位、全過程的規定。法律規定,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準。

反不正當競爭法:鼓勵保護市場競爭 加強互聯網領域規制

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針對當前市場競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明確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規則,相關規定更加明確、具體、便於操作,並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夠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有利於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新版中小企業促進法設立專項資金,進一步規範財稅支援的相關政策,為企業降成本,設“權益保護”專章,加大中小企業權益保護力度。這些措施,兼顧市場公平和保護,讓中小企業有更多“獲得感”。

新的標準化法將於2018年1月1日開始施行,對於提升產品和服務品質,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提高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意義重大。

新修訂的標準化法對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作了全方位、全過程的規定。法律規定,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準。

反不正當競爭法:鼓勵保護市場競爭 加強互聯網領域規制

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針對當前市場競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明確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規則,相關規定更加明確、具體、便於操作,並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夠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有利於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新版中小企業促進法設立專項資金,進一步規範財稅支援的相關政策,為企業降成本,設“權益保護”專章,加大中小企業權益保護力度。這些措施,兼顧市場公平和保護,讓中小企業有更多“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