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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說漲就漲?社區業主質疑:收費不合理!物業回應:成本提高

近日,槐蔭區美裡路麗水華庭社區業主質疑社區物業沒有資質且存在亂收費的現象。物業經理回應稱,漲價原因是社區環境改善成本提高,且前期徵集過部分業主意見,水電費則屬歷史遺留問題。

業主稱物業收費“一鍋粥”

一名業主稱,自社區物業更換了管理人員後,不合理的事情就接踵而至。

“我前段時間去交物業費,告訴我由5毛(每平)漲到了7毛,而且租賃的車位費由60元(每月)漲到了100元。”一位業主說,他樓道裡的衛生條件很差,而且車位還縮了水。

“他們扒了綠化帶重新畫了車位線,以前3米寬,現在就2米5,還漲了價。”業主張先生說。

不僅如此,有多名業主反映,不管業戶是否用水都需要每月繳納8立方的水費,21號前交電費需要額外繳納20元“開機費”等。

“這就是一鍋粥,有的業戶根本不住這,用不了水還要交水費。”一名業主表示對收費專案看不懂。

物業沒出示相關資質

在記者的調解下,業主們派出幾名代表,在記者的陪同下到物業辦公室與相關負責人面對面協商此事。

社區物業經理焦先生表示,“現在社區的環境一直在改善,為了提高服務品質,我們聘的人多了,自然成本也在提高。路燈、攝像頭等設施,門衛和保潔員的數量,這都是有目共睹的,而且我們前期也徵集過業主意見,大概有三分之一。

對車位問題,焦先生稱,早些年並沒劃分車位,物業重新劃分,“2米5寬的車位符合國家標準”。

而對於水電費的問題,焦先生稱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之前一戶一表制沒有推行下去,在街道辦調解下,當初的業主與物業達成協定,統一按照8立方交水費。”

業主代表仍不滿收費標準,並要求物業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對此焦先生表示,物業是有資質的,但相關證明並沒有帶在身上。

居民稱調解未成功

在雙方協商期間,街道辦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來到了物業辦公室。一名街道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負責協調處理此事,並要求記者回避。

2017年12月30日上午,記者從業主口中得知,經過白天的協商,雙方仍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下一步他們考慮走司法程式或向上級部門反映。

就此問題,記者諮詢了律師。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王新亮律師稱,物業方在沒有和業主協商好時,是沒有權利隨意漲價的,業主可以到房管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也可以成立業委會或解除合同,重新聘用新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