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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結婚,從小遺棄她的生母,居然想要20萬的禮金

家 在 深 圳 論 壇@瓏瀠

我阿姨是個很善良的人,1987年和我姨夫結婚,幾年一直沒懷上孩子,一直想找機會抱養一孩子,在1993年時同村的二嬸又生了個女兒,生了女兒沒多久,二嬸老公因犯事被判了四年,

二嬸沒有經濟來源,她就提出離婚,離婚後二嬸就離開村子,很少回來。

可憐的女兒當時才五個月,沒有父母就靠她外婆帶,外婆年事已高,又沒有收入,帶一個嬰兒太幸苦,想送人。

當時村委就幫忙找到我姨夫談這件事,姨夫和阿姨去看我表妹時,阿姨說當時孩子很小很可憐,身上又髒又臭,但表妹看到我阿姨就笑了,就是這個微笑,把阿姨和姨夫心都化了,

阿姨在村委和縣上公證處辦了領養手續,就把我表妹領養回家。

阿姨把表妹當親女兒對待,對她很好,照顧周到,因為表妹沒有吃過母乳,體質不好,喝牛奶又拉肚子,只能只米湯,阿姨知道鄰村有一婦女正在哺乳,去求別人給乳汁,剛開始他們不同意,後來阿姨買了很多豬蹄和雞送給他,鄰村離阿姨家較遠,走路要30分鐘左右,剛好冬天,坐車又怕吹到孩子,阿姨就每天三次抱著表妹去吃奶,

堅持了近半年。

表妹大約4歲左右,多年不來看過女兒的二嬸突然出現了,象徵性的看了一下表妹,但兩手空空而來,什麼都不帶,吃了個中午飯就走了,與其說看,不如說來要東西的。

這幾年姨夫和阿姨做了些海鮮生意,經營有道,生活漸漸好起來,二嬸就說女兒你們抱走了,現在生活這麼好了,有大房子住做大賣買之類的話,要求給些魚蝦之類,阿姨很善良,

就給了兩大袋海鮮乾貨給二嬸。

其實二嬸這幾年跟了個臺灣佬,日子過得很好,1995年二嬸就用上了LV的包,住在市里的大房子裡,但對我表妹是不聞不問的。每次來就到店裡要點花膠和魚翅。

2000年,阿姨意外懷孕了,生了個兒子,表弟出生並不影響阿姨一家人對表妹的愛,由於二嬸有時來拿東西,表妹覺得奇怪,就問阿姨,阿姨很大度的和我表妹說二嬸是她親生媽媽,讓表妹對二嬸好一點。

二嬸從來不給表妹買過一件衣服一個飾品,就連過年也沒給過紅包我表妹,但她自己打扮得很漂亮得體。所以表妹沒有在二嬸處得到任何母愛。

表妹學習很好,考上我們市第一高中,也是重點高中,考上時,姨夫包了縣最豪華的酒店請了親戚朋友吃飯,當然也請了二嬸,當時我也在,清楚記得二嬸囂張跋扈的樣子,她穿著大紅色的裙子站在簽到處,逢人就說:我女兒多爭氣啊,

考了最好的高中!我阿姨當時沒說什麼。

二嬸家就在市區裡,而且離表妹的學校隔兩條街很近,儘管這麼近,她也從來沒叫表妹去她家吃過一頓飯,喝一杯水,更別說來學校看表妹了。

因為學校離阿姨家遠,所以表妹就住學校宿舍,每週回家一次,送我表妹去學校時,阿姨和姨夫再三強調讓表妹有時間看看二嬸,她終究是你的生母,在學校期間,表妹有幾次打電話給二嬸說想看看她,二嬸總以沒時間為由推脫,到了高二,我表妹僅去二嬸家兩次,而且都是我阿姨托表妹帶點海鮮給她才能見上一面。

秋天南方的天氣變化好大,只要一下雨就變冷,溫度說降就降,早上25度,到了下午可能只有10度,我表妹上高三時就遇到這種天氣,下午降溫了,但她宿舍沒有厚被子,她想到二嬸家拿一床被子。

傍晚她到了生母二嬸家,提出能不能給床厚被子,二嬸說家沒有厚被子,就算有,我自己也要蓋的,你回家拿吧,當時我表妹哭了,心裡想著這到底是不是親生母親,就說能不能借我100元買一床被子,二嬸回:錢也沒有,花完了。

表妹很傷心,回了學校,在學校門口碰到我姨夫開著摩托車給表妹送被子,表妹抱著養父哭了很久,說了剛才二嬸對她的態度,姨夫摸摸表妹的頭說,不要想太多,也許二嬸也有難處。

高考時表妹也考到了廈大,姨夫和阿姨及表弟訂了機票一起送表妹上學,順便玩了幾天,當時二嬸怕阿姨向她要學費,消失了兩年。

畢業後,表妹找了家好的單位,也談了戀愛,對方是個很精神的小夥子,比表妹大二歲,做硬體的,對表妹也特別好,今年五月份雙方父母見了面,決定過年就辦婚禮。

我阿姨在今年十月份買了套婚房給表妹,雖然是個小兩房,相當於給表妹的嫁妝了,男方家早在去年買了套130平的大房子,已經裝修好,準備當婚房。雙方結婚有給禮金一說,男方十一月當時給我阿姨20萬禮金年一些黃金飾品。

前幾天,二嬸知道這件事情,跑到阿姨家鬧,說禮金不給她,孩子是她生的,你們白撿便宜之類的話。鬧得風風雨雨的,還說結婚擺酒席時她要坐首席,現在弄得我表妹好無奈...都是一個村子的,怕鬧開了不好看。

二嬸現在是沒臉沒皮了,這些年她跟很多男的一起,靠男人養著她,其實她也有錢,用的都是名牌,還經常旅遊,自己穿好喝好,對家裡的親戚朋友不聞不問的,特自私。

現在聽說表妹夫給了20萬禮金,她也想要20萬,簡直沒臉到家了。這二嬸還說到時收的喜酒禮金要5:5分,這件事情鬧到男朋友家知道了,男朋友父母心裡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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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我的兒子:

生母有什麼資格提要求,拋棄親生女兒,她有功嗎?

要她把二十多年的撫養費拿出來,再敢故意來毀壞女兒的人生,在女兒人生的關鍵時刻故意搗亂,就告她遺棄。

對這種居心叵測的小人,你不兇猛,她以為你好欺負,一頓修理死她,讓她再不敢出來現眼。

@愛美姐:

生而不養,還想被女兒養?

@木棉0755:

這個生母還理她幹嘛呢?以前說沒錢,沒能力照顧就算了,可是現在她日子好過了,對表妹還那麼摳門,根本沒把她當女兒看,這樣的生母不要也可以的。

@325:

這個生母想提什麼要求,主要還是看你表妹了,你表妹不當她一盤菜,她也上不了桌。

@CHENHAN2012:

要看你表妹的態度,你表妹不睬她,隨她鬧又怎樣。鬧急了狠話說出看誰不要臉

@iceclean:

好奇怪,你阿姨和表妹,表妹夫不理她,都強大點,她能怎麼辦?該結婚結婚,該領證領證。

@會唱歌的星星:

她自己都不要臉了,還管在村裡鬧的好不看,拉倒吧,如果顧忌那麼多表妹的幸福就要沒了

@洞庭湖之魚:

怕什麼,她這個生母就是個不要臉的爛人。

對於這種爛人,不需要給面子,不需要給東西,讓她滾遠點。比她更狠就對了。

要不然就告她遺棄罪!或者敲詐罪!沒有法律規定必須給非親非故的人錢。

彩禮也沒有法律規定必須要給的。

當年孩子需要你的時候去哪裡了?當初走的那麼瀟灑。現在有什麼資格回來向孩子要東西??

一分錢都不要給,給了就後患無窮!看的簡直氣死了。這個二嬸簡直枉為人。簡直毀三觀啊!

你表妹的養父母真的是好人!希望不要軟弱無力。必須讓她知道以後沒臉出現,沒臉見人。

@簡單的說:

哎,實在不行走司法程式,告她遺棄罪。

這樣的生母,表妹應該怎麼應對?評論區說說吧~

圖片: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

編輯:圳圳

二嬸總以沒時間為由推脫,到了高二,我表妹僅去二嬸家兩次,而且都是我阿姨托表妹帶點海鮮給她才能見上一面。

秋天南方的天氣變化好大,只要一下雨就變冷,溫度說降就降,早上25度,到了下午可能只有10度,我表妹上高三時就遇到這種天氣,下午降溫了,但她宿舍沒有厚被子,她想到二嬸家拿一床被子。

傍晚她到了生母二嬸家,提出能不能給床厚被子,二嬸說家沒有厚被子,就算有,我自己也要蓋的,你回家拿吧,當時我表妹哭了,心裡想著這到底是不是親生母親,就說能不能借我100元買一床被子,二嬸回:錢也沒有,花完了。

表妹很傷心,回了學校,在學校門口碰到我姨夫開著摩托車給表妹送被子,表妹抱著養父哭了很久,說了剛才二嬸對她的態度,姨夫摸摸表妹的頭說,不要想太多,也許二嬸也有難處。

高考時表妹也考到了廈大,姨夫和阿姨及表弟訂了機票一起送表妹上學,順便玩了幾天,當時二嬸怕阿姨向她要學費,消失了兩年。

畢業後,表妹找了家好的單位,也談了戀愛,對方是個很精神的小夥子,比表妹大二歲,做硬體的,對表妹也特別好,今年五月份雙方父母見了面,決定過年就辦婚禮。

我阿姨在今年十月份買了套婚房給表妹,雖然是個小兩房,相當於給表妹的嫁妝了,男方家早在去年買了套130平的大房子,已經裝修好,準備當婚房。雙方結婚有給禮金一說,男方十一月當時給我阿姨20萬禮金年一些黃金飾品。

前幾天,二嬸知道這件事情,跑到阿姨家鬧,說禮金不給她,孩子是她生的,你們白撿便宜之類的話。鬧得風風雨雨的,還說結婚擺酒席時她要坐首席,現在弄得我表妹好無奈...都是一個村子的,怕鬧開了不好看。

二嬸現在是沒臉沒皮了,這些年她跟很多男的一起,靠男人養著她,其實她也有錢,用的都是名牌,還經常旅遊,自己穿好喝好,對家裡的親戚朋友不聞不問的,特自私。

現在聽說表妹夫給了20萬禮金,她也想要20萬,簡直沒臉到家了。這二嬸還說到時收的喜酒禮金要5:5分,這件事情鬧到男朋友家知道了,男朋友父母心裡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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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我的兒子:

生母有什麼資格提要求,拋棄親生女兒,她有功嗎?

要她把二十多年的撫養費拿出來,再敢故意來毀壞女兒的人生,在女兒人生的關鍵時刻故意搗亂,就告她遺棄。

對這種居心叵測的小人,你不兇猛,她以為你好欺負,一頓修理死她,讓她再不敢出來現眼。

@愛美姐:

生而不養,還想被女兒養?

@木棉0755:

這個生母還理她幹嘛呢?以前說沒錢,沒能力照顧就算了,可是現在她日子好過了,對表妹還那麼摳門,根本沒把她當女兒看,這樣的生母不要也可以的。

@325:

這個生母想提什麼要求,主要還是看你表妹了,你表妹不當她一盤菜,她也上不了桌。

@CHENHAN2012:

要看你表妹的態度,你表妹不睬她,隨她鬧又怎樣。鬧急了狠話說出看誰不要臉

@iceclean:

好奇怪,你阿姨和表妹,表妹夫不理她,都強大點,她能怎麼辦?該結婚結婚,該領證領證。

@會唱歌的星星:

她自己都不要臉了,還管在村裡鬧的好不看,拉倒吧,如果顧忌那麼多表妹的幸福就要沒了

@洞庭湖之魚:

怕什麼,她這個生母就是個不要臉的爛人。

對於這種爛人,不需要給面子,不需要給東西,讓她滾遠點。比她更狠就對了。

要不然就告她遺棄罪!或者敲詐罪!沒有法律規定必須給非親非故的人錢。

彩禮也沒有法律規定必須要給的。

當年孩子需要你的時候去哪裡了?當初走的那麼瀟灑。現在有什麼資格回來向孩子要東西??

一分錢都不要給,給了就後患無窮!看的簡直氣死了。這個二嬸簡直枉為人。簡直毀三觀啊!

你表妹的養父母真的是好人!希望不要軟弱無力。必須讓她知道以後沒臉出現,沒臉見人。

@簡單的說:

哎,實在不行走司法程式,告她遺棄罪。

這樣的生母,表妹應該怎麼應對?評論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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