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九大經濟新規實施!如何影響你的錢袋子
1、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
2、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免繳增值稅
為支援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3、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4、車輛購置稅恢復到10%
我國對於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將於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由目前的7.5%恢復到10%。這意味著,買車要多花錢了!
5、發票代碼調整為12位元
為進一步規範增值稅發票管理,優化納稅服務,滿足納稅人發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的發票代碼調整為12位。
6、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此法旨在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7、導遊不得誘騙或強迫消費
《導遊管理辦法》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明確,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11項違法違規行為。對於未申請變更導遊資訊、未參加相關培訓、塗改倒賣出租導遊證等行為,辦法明確了處罰措施。其中,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為提供導遊服務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8、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2018年1月1日起,由人社部印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兩種違法情形應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9、網路餐飲外賣商戶應有實體店
《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
《導遊管理辦法》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明確,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11項違法違規行為。對於未申請變更導遊資訊、未參加相關培訓、塗改倒賣出租導遊證等行為,辦法明確了處罰措施。其中,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為提供導遊服務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8、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2018年1月1日起,由人社部印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兩種違法情形應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9、網路餐飲外賣商戶應有實體店
《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