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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領跑者項目不按期並網 按每延遲一季度在中標電價基礎上降5%

今(1月3日),國家能源局關於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發佈。

通知明確,對於不能落實領跑基地要求和申報承諾的地方政府和企業,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納入行業黑名單或國家信用體系失信名單,

並限制所屬省(區)和所屬企業集團參加後續領跑基地申報建設。對於不能按期完成企業優選或開工建設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基地建設;對於不能按期全容量並網的,該專案全部容量電價按每延遲一季度在中標電價基礎上降低5%執行。對於以上失信行為,同時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納入行業黑名單或國家信用體系失信名單。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