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報告制度,是什麼?2018年開始試點!
軌道交通工程各參建單位注意啦!
REC
2018年起北京市部分軌道交通工程要實施監理報告制度試點了。小編在這裡將具體實施方案介紹一下。
監理報告制度是一種創新品質監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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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時間和範圍
第一階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試點範圍:3號線一期、7號線東延、19號線、房山線北延、機場線西延。
第二階段: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試點範圍:全市軌道交通工程土建專案和冬奧會工程項目。
本次試點工作由市安全品質監督總站組織,由試點專案的總監向負責該專案安全品質監督工作的監督室報告品質安全監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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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前的準備工作
市監督總站已為一期試點的每條線路建立了微信群,群成員有該條試點線路的監督人員、各標段總監和其授權人。群內成員通過微信互留電話、郵箱和位址等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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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報告的內容和方式
監理用四種形式向監督機構報告,分別是日常聯絡、例行報告、專項報告和緊急報告四類,
(一)日常聯絡
1.由專案總監或總監授權人向監督人員用微信報告。
2.報告內容
(1)監理開展的重要品質安全管理工作。是指監理在巡視、旁站、方案審批、驗收等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的向監督室反映工作情況、徵求意見建議。
(2)施工現場品質安全狀態資訊。
當施工現場出現以下狀況時,向監督人員用微信報告
①監測橙色預警、巡視黃色預警及處理情況
②特殊時期(兩會、重要活動等)現場品質安全總體情況
③監督室要求的其它事項
3.報告時間
一般工作、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特殊時期按要求時間。
(二)例行報告
1.總監向監督室報告
2.以下內容電子版發送至監督室指定郵箱
①監理月報(涉及專案品質、安全部分)
②監理通知單
③施工單位負責人(北京工程指揮部負責人)落實月檢制度的情況
3.每月對施工單位的專案經理、安全副經理是否到場按要求履職的情況進行說明。
4.報告時間
每月5日前報告上個月情況。
(三)專項報告
1.當以下工作開始前3天,總監用微信將時間資訊向監督人員進行專項報告
①組織工程開工核查、停工復工核查。
②組織主體結構、附屬工程單位工程驗收。
③《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重要部位和環節施工前條件驗收暫行辦法》中要求的A類重要部位和環節施工前條件核查,施工特級風險源通過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
2.以下工作完成後,總監把成果照片用微信即時發給監督人員
①工程暫停令和執行情況記錄
②《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重要部位和環節施工前條件驗收暫行辦法》中要求的A類重要部位和環節施工前條件核查記錄
③監測紅色預警、巡視橙色預警、綜合黃色預警時,預警的回應、處理記錄。
④工程開工核查、停工復工核查記錄。
(四)緊急報告
1.當發生以下事項時總監在經監理單位同意後向監督機構電話報告,提交書面報告,蓋專案部章。
(1)監理髮現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品質安全事故隱患和周邊環境事故隱患的。
(2)專案監理機構對現場問題提出整改和停工要求,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3)工程出現巡視紅色預警、綜合橙色預警。
2.報告時間 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
3.已經發生事故的,按事故報告制度的要求予以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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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機構對監理報告的回應
(一)日常聯絡、例行報告、專項報告的回應
1.進行監督提示。要求相關參建方落實主體責任,按規定開展核查、驗收、檢查等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品質安全。
2.開展監督抽查。結合監督抽查計畫,對參建各方開展的核查、驗收、檢查等工作進行現場監督抽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
3.進行督促督導。對監理回饋的施工現場嚴重品質安全隱患或反復出現的品質安全問題,向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發送督導函。要求加強對項目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合同履約管理,落實參建單位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必要時,可向施工、建設單位的上級管理單位發函督導。
(二)緊急報告的回應
1.監督機構接到監理單位緊急報告後,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安排監督人員迅速趕赴施工現場調查核實緊急報告情況。
2.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
3.隱患處理後,監督機構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按規定進行動態記分,約談違法違規責任單位負責人。全市通報批評違法違規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積極發揮統籌作用,強化組織協調,建立專題會議等制度,對於試點工作組織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予以約談或通報批評,確保各項工作協同發力、平穩推進。
本期責編:009jj
施工特級風險源通過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2.以下工作完成後,總監把成果照片用微信即時發給監督人員
①工程暫停令和執行情況記錄
②《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重要部位和環節施工前條件驗收暫行辦法》中要求的A類重要部位和環節施工前條件核查記錄
③監測紅色預警、巡視橙色預警、綜合黃色預警時,預警的回應、處理記錄。
④工程開工核查、停工復工核查記錄。
(四)緊急報告
1.當發生以下事項時總監在經監理單位同意後向監督機構電話報告,提交書面報告,蓋專案部章。
(1)監理髮現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品質安全事故隱患和周邊環境事故隱患的。
(2)專案監理機構對現場問題提出整改和停工要求,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3)工程出現巡視紅色預警、綜合橙色預警。
2.報告時間 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
3.已經發生事故的,按事故報告制度的要求予以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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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機構對監理報告的回應
(一)日常聯絡、例行報告、專項報告的回應
1.進行監督提示。要求相關參建方落實主體責任,按規定開展核查、驗收、檢查等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品質安全。
2.開展監督抽查。結合監督抽查計畫,對參建各方開展的核查、驗收、檢查等工作進行現場監督抽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
3.進行督促督導。對監理回饋的施工現場嚴重品質安全隱患或反復出現的品質安全問題,向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發送督導函。要求加強對項目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合同履約管理,落實參建單位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必要時,可向施工、建設單位的上級管理單位發函督導。
(二)緊急報告的回應
1.監督機構接到監理單位緊急報告後,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安排監督人員迅速趕赴施工現場調查核實緊急報告情況。
2.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
3.隱患處理後,監督機構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按規定進行動態記分,約談違法違規責任單位負責人。全市通報批評違法違規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積極發揮統籌作用,強化組織協調,建立專題會議等制度,對於試點工作組織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予以約談或通報批評,確保各項工作協同發力、平穩推進。
本期責編:009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