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人 這些新規開始實施 不知道你就OUT啦!
延川權威發佈丨服務百姓生活
轉眼間,2018年即將來到,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于明年1月1日起相繼落地,看看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全國新規
1
小排量乘用車購置稅回到10%
2
2018年起至2020年
新能源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聯合發佈《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根據《公告》,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佈《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根據現行政策,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樣通過發佈《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管理,
3
我國禁銷無產品配方註冊證書嬰幼兒配方乳粉
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產品的配方註冊證書。但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4
刷單、炒信將被嚴懲:新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
幾元錢能買一條好評,一兩千元能升一顆鑽,一些網路平臺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刷單幾乎成為一條暴利產業鏈。
最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新法明確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説明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同時規定,“刷單炒信”和幫助“刷單炒信”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在第十二條中,
增加了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不正當競爭的條款,列舉了幾種利用網路從事生產經營不得實施的行為,
5
網路餐飲新規:外賣商戶應有實體店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
辦法規定,
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查登記並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資訊、如實記錄網路訂餐的訂單資訊、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等義務;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資訊、制定和實施原料控制、嚴格加工程序控制、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
辦法還對送餐人員和送餐過程提出要求。
辦法提出,
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
送餐單位要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6
新管理辦法規範導遊行為
國家旅遊局發佈的《導遊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
導遊證將採用電子證件,由國家旅遊局制定格式標準,各級旅遊主管部門通過全國旅遊監管服務資訊系統實施管理。
對於未申請變更導遊資訊、未參加相關培訓、塗改倒賣出租導遊證等行為,《辦法》明確了處罰措施。
其中,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為提供導遊服務的,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7
拖欠工程款將被列入“黑名單”
2018年1月1日起,《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將被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被列入“黑名單”的建築市場主體,會在市場准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同時不能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專案扶持對象。
8
全國開徵環境保護稅 不再徵收排汙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該法規定徵收環境保護稅,不再徵收排汙費。
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該規定表明: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居民個人不屬於納稅人,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
與現行排汙費制度的徵收物件相銜接,環境保護稅的徵稅物件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4類應稅污染物。具體應稅污染物依據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9
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這一方案的出臺,標誌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已從先行試點進入全國試行的階段。
通過全國試行,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的效率,將有效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積極促進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生態環境修復等相關產業發展,有力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環境權益。
10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河長制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6月27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法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不得超範圍經營。辦法規定,
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查登記並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資訊、如實記錄網路訂餐的訂單資訊、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等義務;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資訊、制定和實施原料控制、嚴格加工程序控制、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
辦法還對送餐人員和送餐過程提出要求。
辦法提出,
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
送餐單位要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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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理辦法規範導遊行為
國家旅遊局發佈的《導遊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
導遊證將採用電子證件,由國家旅遊局制定格式標準,各級旅遊主管部門通過全國旅遊監管服務資訊系統實施管理。
對於未申請變更導遊資訊、未參加相關培訓、塗改倒賣出租導遊證等行為,《辦法》明確了處罰措施。
其中,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為提供導遊服務的,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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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將被列入“黑名單”
2018年1月1日起,《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將被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被列入“黑名單”的建築市場主體,會在市場准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同時不能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專案扶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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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開徵環境保護稅 不再徵收排汙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該法規定徵收環境保護稅,不再徵收排汙費。
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該規定表明: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居民個人不屬於納稅人,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
與現行排汙費制度的徵收物件相銜接,環境保護稅的徵稅物件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4類應稅污染物。具體應稅污染物依據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9
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這一方案的出臺,標誌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已從先行試點進入全國試行的階段。
通過全國試行,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的效率,將有效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積極促進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生態環境修復等相關產業發展,有力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環境權益。
10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河長制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6月27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法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