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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電動車的小夥伴注意啦!這樣充電要被罰了!

針對電動車火災高發問題,近日,公安部發佈《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要求物業擔負起電動車安全停放等管理責任。

記者走訪市區一些社區發現,部分老舊社區樓道記憶體在隨意停放電動車、隨意充電的現象,一些剛交付三五年的新社區,已經出現了“僵屍車輛”長時間占地的情況。

一些老舊社區由於歷史原因,居民充電不方便,不少居民就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長長的電線吊在空中,有的從6樓窗戶拋下,而距離地面較近的這端充電插座則是用塑膠袋、塑膠瓶等簡易設置包裝,電線穿越窗戶、電纜、煤氣管道等等,安全隱患讓人擔憂。

公安部就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火災防範工作發佈通告,對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提出明確要求: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社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對於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

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有條件的住宅社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另外,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車主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

無線徐州全媒體記者 苗丹 張峻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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