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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人別搞錯!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小心一分錢都要不回來!

前段時間,義烏大陳鎮的黃大伯準備安裝一套光伏發電設備,並交了3900元。

黃大伯說聽村裡的人說有一家公司比這家公司要便宜,因此他就想裝便宜的那家。

加上當時推銷人員說這3900元屬於保險金,是可以退的。就當黃大伯要求退錢時,公司方面不肯了。

黃大伯現在已經聯繫不上當時的推銷員,並且也沒有簽訂什麼協議,他希望這家公司可以把錢退給他。

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黃大伯的3900元屬於定金,是無法退的。

公司規定在可以安裝的情況下只有兩種情況可以退定金:一是房子要拆遷;二、貸款辦理不下來。

浙江現代陽光律師事務所駱向陽律師提醒大家:

一定要分清“定”和“訂”的區別。法律上有一個定金罰則,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那對方可以沒收定金;如果是收到定金的一方違約,那收到的一方應該雙倍返還;如果是訂金,一般這是預付款, 不適用於定金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