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保單的“現金價值”是什麼嗎?
轉載自:九哥說保
楊小姐表示自己明明交了6400元,就算保險公司不給利息,為什麼只能退回3840元保費?還有現金價值是什麼?
很多朋友都遇到過像楊小姐這樣買了保險,由於手頭缺錢就想退保,
那這個保單的現金價值到底是什麼呢?
∞什麼是保單的現金價值?
所謂保單現金價值,是指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保單所具有的價值。
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公司為了履行契約責任,通常需要從保費中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用來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不確定性事件。
如果你想要提前退保,保險公司就會根據保單的現金價值,從責任準備金提取應支付給你的這部分款項。但是這筆錢不等於你所繳納的全部保費(包括利息),因為你是提前解約,需要為此支付一筆解約金。
所以,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或“退保價值”。那麼這筆錢該如何計算呢?
∞如何計算保單的現金價值?
我們可以看一下現金價值計算公式:
保單的現金價值 = 已繳納的保費 - 保險公司的管理費 - 行銷員的傭金 - 截止退保前保險公司已承擔的保險責任所產生的保險費用 + 剩餘保費所生利息。
∞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瞭解過什麼是現金價值後,我們也需要知道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❶保險公司主動解除保險合同,且投保人已經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
❷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合同,
❸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其自身傷殘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經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
❹投保人主動解除合同,且已經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
❺《保險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