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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有人吹噓給錢就能判緩刑,法院庭審當場戳破謊言!

關於“訴訟掮客”,不知道大家瞭解多少

"訴訟掮客",又稱"法律掮客"

是指企圖將黑手伸向政法機關、為他人辦事

從中撈取錢財或謀取其他利益的特定人群

他們四處尋找糾紛線索,惡意擴大矛盾

吹噓自己認識某領導、法官,熟悉司法程式

以“打點法官”、“疏通關係”為由

向當事人索要財物,實際上是為自己牟利

近日,福鼎法院就發現這樣一位“訴訟掮客”

救子心切,豈料落入他人圈套

2017年10月18日,被告人黃某森無證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被民警當場查獲。10月23日,黃某森被福鼎市公安局處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10月30日,黃某森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福鼎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在行政拘留期間,黃某森母親找到鄰居朱某品托其幫忙找關係,將兒子“撈出來”,朱某品表示會盡全力幫忙。7日後,

黃某森被取保候審。這本是正常司法程式,可因法律知識薄弱,黃母認為兒子能出來是朱某品的功勞,便更加信任朱某品,並將後續事宜全權交其處理。期間,朱某品以找關係需要錢為由,向黃母要了一萬元左右(其中,1600元為朱某品的辛苦費)。庭後,黃某森表示朱某品曾在庭前告知他事情已經辦妥,一般會判緩刑,開庭只是走個程式。

庭審之日,被告人黃某森與黃母信心滿滿,

可當法官依法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後,黃某森當庭表示不解。在法官的詢問下,被告人黃某森將朱某品已經“打好關係”的事情全盤托出。

目前,朱某品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法律面前無特權,司法公正不容侵犯

法官辦案都是公平公正的

容不得一絲貪贓枉法

黃母因不瞭解法律知識和訴訟程式

找熟人、托關係,寄希望於花錢免災

終是白忙活一場

鼎法君提醒廣大市民

要學法懂法,樹立正確的訴訟觀念和司法觀念

避免落入訴訟掮客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