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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健康三大門檻高,創業者入行的成功要素為何?

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迫在眉睫,但要先克服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缺陷

(政府在醫療健康領域需要發揮保護公眾利益的作用,監管醫療健康服務、產品、以及醫療保險的提供方。圖/視覺中國)

蔡江南/文

從2013年國務院“40號”檔發佈以來,大健康產業的發展逐步升溫,千軍萬馬湧入這個原來受冷落的領域。現在,一家大型企業集團如果沒有在醫療健康領域有任何涉足的話,都不好意思見人了。

國內主要的投資基金,或多或少地已經投入或準備投入醫療健康領域,

曾經在房地產行業折騰的資金開始向醫療健康行業轉移。互聯網和醫療健康本來就是兩個熱點領域,互聯網與醫療的結合更是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熱潮。

任何領域的創新和創業都不容易,但是醫療健康領域的創新尤其艱難,成功率更低。有三個高門檻使這個領域的創新如此艱難:專業門檻、制度門檻、利益門檻。

專業門檻高:

一個需要長期積累和持續學習的行業

醫療健康領域本身是一個範圍很廣的綜合領域,包括醫療服務、醫療產品(藥品和器械)、醫療保險、醫療資訊、健康管理、養老、康復等許多子部門。醫療健康領域的知識積累需要更多時間,並付出相當高的學習成本。這個領域本身就是一個跨學科的領域,需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等,多學科交叉與融合。沒有一定的知識積累,根本看不懂這裡發生的事情,

無法理解其中的道理和門路。

隨著醫療技術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醫療健康領域的知識更新速度加快,因此這個領域需要人們持續不斷的學習和成長。培養一個合格醫生的時間和專業門檻,可以說是所有專業中最高的。醫生的繼續教育是醫生就業資格的重要組成部分。

專業知識不僅體現在技術層面,還體現在對政府管制的政策、制度、體制等,

社會法律知識的瞭解和掌握,這都是構成這個行業專業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

許多原來與醫療健康沒有任何關係的企業,如從事房地產的企業,都準備和已經開始進入這個新行業,但是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儘管可以通過雇傭專業人士來克服專業門檻的挑戰,但是原有的慣性思維與醫療健康領域的運行邏輯往往會發生衝突和矛盾。

與其他行業相比,醫療健康領域的創新創業通常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獲得成功,

失敗的概率也更高。但是,我們的許多投資人,特別是習慣於房地產行業快速賺錢的人,往往沒有耐心、無法沉下氣來等候醫療健康行業投資的回報期。這些投資人往往會與醫療健康行業的專業人士發生矛盾和衝突,造成創新創業專案的失敗。

我最近認識了一位元在美國學習工作了10年的骨科醫生,回國工作創業有20年了。他希望將美國的一套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和管理方式帶來中國。他對待醫生、護士和病人的做法讓我印象很深。例如,在早上查房時間,如果住院病人還在睡覺,醫護人員不去叫醒病人,直到病人睡醒後再完成查房。醫生和病人如果半夜需要用餐,可以隨時得到醫院食堂的供應。

這位骨科醫生回國後與幾十家民營醫院合作,迅速提升醫院的口碑,帶來了病人,醫院很快獲得盈利。但是,他的管理方式往往使得盈利水準與投資方的期望帶來差距,使得雙方的合作難以持續。

制度門檻高:

一個政府高度監管和涉足的行業

由於醫療健康與人們的生命安全密切相關,同時這個領域存在的許多特點使得消費者的利益需要得到一定的保護。因此,醫療健康領域是一個政府高度監管的領域,以保證醫療健康服務和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中國的醫療健康領域中,公立機構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醫療服務中,公立醫院控制著85%醫療服務的市場份額。作為醫療健康領域的核心資源,大部分醫生,特別是高水準的醫生,幾乎都是公立醫院的雇員,難以自由流動。

政府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健康領域,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公立機構往往享有優惠的待遇和地位,民營醫療健康機構還無法與公立機構平等競爭。醫療健康領域中的許多板塊並不對民營資本開放,或者政策上開放,執行中到處是玻璃天花板。

中國許多政府部門從不同的角度和方面來管制醫療健康領域,往往出現政策之間的不協調,或者部門之間的利益衝突和權力衝突,使得創新創業者難以應付。近年來政策出臺的速度加快,使得具體執行者應接不暇。

許多政策非常抽象,只是一些概念的堆積,缺乏配套的可以落地執行的細則。由於概念本身沒有清楚明確的定義和說明,各個具體執行者就根據自己的需要來解釋政策,常常出現很大的差別。而且許多政策只是政府檔,缺乏法律的約束力,最後往往難以真正落地執行。

中國地區差別巨大,往往許多地方有自己的獨立政策。例如藥品招標,每一個省都有自己的招標政策,使得企業疲於應對,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在應對幾十種不同的政策做法上。

缺乏對於制度和政策的瞭解,許多創新和創業專案往往包含了制度風險和政策風險,一旦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橡皮筋似的上下波動,這些項目就可能夭折。

許多互聯網醫療的創新企業,圍繞掛號、醫生諮詢、幫助病人尋找醫生、付費、遠端醫療等環節開展業務。這些業務往往會與現存的一些政策和規定發生矛盾。例如,公立醫院的門診掛號是醫院的重要資源,政策不允許將掛號資源給予互聯網醫療公司來賺錢。公立醫院的醫生在正常工作時間,也不被允許用來為其他公司提供服務。遠端醫療診斷服務需要通過醫療機構來進行,沒有線下實體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除非拿到醫療機構的牌照,不能進行線上的診斷服務。

經常可以看到,監管部門對一些違規做法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一旦認真執行政策規定,這些企業的業務就受到很大影響。

利益門檻高:

一個利益方眾多和衝突高發的行業

與其他行業相比,醫療健康領域涉及的利益相關方眾多。在醫療健康領域,由於存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消費者或病人需要專業人士指導。這需要專業人士代表消費者的利益,作為消費者的代理人提供專業建議,因此需要雙方利益的一致。但是在供求雙方利益不一致的情況下,醫療健康的提供方就有可能通過誘導需求,來獲取自己的利益,利益衝突便會發生。

許多行業買賣雙方直接交易,但是醫療健康領域往往有協力廠商支付(即醫療保險或健康險)參加,使得消費方和支付方分離。醫療保險協力廠商的加入,改變了消費者(病人)和醫療健康提供方的行為,醫療保險促使供求雙方都有了增加使用醫療健康服務和產品的動力,從而使得供求雙方與支付方之間的利益出現不協調。

資訊短缺、資訊不對稱、資訊不確定等,圍繞資訊存在的種種問題是醫療健康領域許多矛盾產生的根源。資訊技術的發展提供了緩解資訊問題的手段和條件,然而資訊的流動和分享,與資訊的所有權發生矛盾;資訊的公開和透明,又與保護個人隱私發生衝突。

我曾經遇見一個從美國回來的留學生創業專案,將醫生病歷上的資訊通過人工智慧方法來進行分析,幫助醫生診斷。但是,關於醫療資訊的所有權問題,中國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造成醫療機構佔有著資訊,醫療保險公司佔有著資訊,病人反而難以得到資訊分享,其他協力廠商也難以獲得這些資訊。所以,這個創業項目的潛在利益衝突風險很大,無法保證可持續獲得病歷資訊的資源。

政府在醫療健康領域需要發揮保護公眾利益的作用,監管醫療健康服務和產品的提供方,同時監管醫療保險的提供方。但是政府本身也會有自己的部門利益,也會與公眾利益、或者與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發生衝突。

隨著醫療保險在整個醫療健康領域佔有的支付份額擴大,它的作用變得越來越重要。任何醫療健康領域的創新和創業者不能忽視醫療保險作為支付方的作用,許多互聯網醫療的生存困難也與沒有找到支付來源有關。

醫療健康領域的創新需要清楚誰從創新中受益,誰的利益受到影響和損失。如何使得更多相關方受益,減少受到不利影響的相關方,或者使得不利影響盡可能最小,是這個領域創新創業成功的重要條件。

創業創新成功的三個基本要素

成功的創業專案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素:創新、價值、市場。

創新意味著創造出不存在的新東西,可以是技術創新,可以是商業模式上的創新,也可以是兩者的結合。創新的程度可以是顛覆式的,也可以只是某種程度上的改進。顛覆式的技術和商業模式兩者結合的創新,難度很大,但是被複製和超越的門檻也高。

我們近年看到的許多健康產業的創新專案,主要是商業模式上的創新,結合互聯網和資訊技術,創造出一些新的平臺,包括醫療服務的平臺(如邵逸夫醫院的互聯網平臺)、醫療器械的平臺(如貝登)和醫療保險的平臺(如健醫)。由於市場對於平臺需要的數量有限,因此平臺的規模和發展速度極為重要,搶佔市場份額極為重要。平臺專案對於各種資源的綜合要求很高,需要綜合性的人才配備。

同時我們也看到許多在健康產業垂直領域裡精耕細作的創業項目,在非常專業的領域內如果有很好的積累和專業人才,這樣的創新項目被複製的門檻較高、難度較大。但是這樣的創新需要有長期的積累,很難快速成長(如深圳醫諾、華夏病理)。

只有創新是不夠的,任何創新要想獲得成功必須創造價值,為相關的利益方帶來價值。價值可以是經濟上的收益,也可以是非貨幣的收益,包括時間的節約、服務品質和效率的提高、消費者感受的改善等。

醫療健康領域涉及到的主要利益相關方有三個:消費者(病人)、服務或產品提供方(醫生、醫院、藥品企業等)、支付方(醫療保險)。一個創業專案至少需要為一個利益相關方帶來價值,如果可以為更多的相關方帶來價值,創新和創業的成功可能性就越大。

還需要認清帶來的價值究竟是短暫的,還是具有長期可持續性的。特別是在中國醫療衛生體制存在許多扭曲和違背規律的現狀下,有些目前似乎有價值的創業和創新並不具有可持續性。一旦醫改深入,政策和法規健全後,有些東西和做法將會失去價值。最典型的情況就是,通過醫療產品的流通環節給醫療服務提供方的利益輸送,在目前情況下彌補了醫療服務的虧損。但是隨著醫療服務補償機制改革深入,這種利益輸送不再必要,而且由於違規甚至違法而受到打擊。

因此,如何創造具有可持續性的價值,這是健康產業的創業創新需要特別注意的。

創業創新成功三角形的第三個角是市場。有了創新,同時也帶來了價值,並不意味著自動會得到市場認可,而沒有市場認可的創新,其價值便無法得以實現。

如果沒有政府政策的配合,許多健康領域的創新很難獲得市場認可,從而很難獲得很大成功。

創新、價值、市場這三個要素,有了一個並不必然具有其他兩個,任何一個要素並不必然可以推導出其他兩個要素。同樣,即使同時具備了兩個要素也不一定就具備第三個要素。

創新不一定創造價值,有價值的東西不一定必然就是創新。同時具備了創新和價值不一定就有市場。反之,有市場的東西並不一定就具備創新和價值。只有同時具備了三個要素才有可能使創業獲得真正的成功。

(作者為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衛生管理與政策中心主任、經濟學兼職教授,編輯:王小)

(本文首刊於2017年12月4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他希望將美國的一套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和管理方式帶來中國。他對待醫生、護士和病人的做法讓我印象很深。例如,在早上查房時間,如果住院病人還在睡覺,醫護人員不去叫醒病人,直到病人睡醒後再完成查房。醫生和病人如果半夜需要用餐,可以隨時得到醫院食堂的供應。

這位骨科醫生回國後與幾十家民營醫院合作,迅速提升醫院的口碑,帶來了病人,醫院很快獲得盈利。但是,他的管理方式往往使得盈利水準與投資方的期望帶來差距,使得雙方的合作難以持續。

制度門檻高:

一個政府高度監管和涉足的行業

由於醫療健康與人們的生命安全密切相關,同時這個領域存在的許多特點使得消費者的利益需要得到一定的保護。因此,醫療健康領域是一個政府高度監管的領域,以保證醫療健康服務和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中國的醫療健康領域中,公立機構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醫療服務中,公立醫院控制著85%醫療服務的市場份額。作為醫療健康領域的核心資源,大部分醫生,特別是高水準的醫生,幾乎都是公立醫院的雇員,難以自由流動。

政府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健康領域,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公立機構往往享有優惠的待遇和地位,民營醫療健康機構還無法與公立機構平等競爭。醫療健康領域中的許多板塊並不對民營資本開放,或者政策上開放,執行中到處是玻璃天花板。

中國許多政府部門從不同的角度和方面來管制醫療健康領域,往往出現政策之間的不協調,或者部門之間的利益衝突和權力衝突,使得創新創業者難以應付。近年來政策出臺的速度加快,使得具體執行者應接不暇。

許多政策非常抽象,只是一些概念的堆積,缺乏配套的可以落地執行的細則。由於概念本身沒有清楚明確的定義和說明,各個具體執行者就根據自己的需要來解釋政策,常常出現很大的差別。而且許多政策只是政府檔,缺乏法律的約束力,最後往往難以真正落地執行。

中國地區差別巨大,往往許多地方有自己的獨立政策。例如藥品招標,每一個省都有自己的招標政策,使得企業疲於應對,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在應對幾十種不同的政策做法上。

缺乏對於制度和政策的瞭解,許多創新和創業專案往往包含了制度風險和政策風險,一旦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橡皮筋似的上下波動,這些項目就可能夭折。

許多互聯網醫療的創新企業,圍繞掛號、醫生諮詢、幫助病人尋找醫生、付費、遠端醫療等環節開展業務。這些業務往往會與現存的一些政策和規定發生矛盾。例如,公立醫院的門診掛號是醫院的重要資源,政策不允許將掛號資源給予互聯網醫療公司來賺錢。公立醫院的醫生在正常工作時間,也不被允許用來為其他公司提供服務。遠端醫療診斷服務需要通過醫療機構來進行,沒有線下實體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除非拿到醫療機構的牌照,不能進行線上的診斷服務。

經常可以看到,監管部門對一些違規做法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一旦認真執行政策規定,這些企業的業務就受到很大影響。

利益門檻高:

一個利益方眾多和衝突高發的行業

與其他行業相比,醫療健康領域涉及的利益相關方眾多。在醫療健康領域,由於存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消費者或病人需要專業人士指導。這需要專業人士代表消費者的利益,作為消費者的代理人提供專業建議,因此需要雙方利益的一致。但是在供求雙方利益不一致的情況下,醫療健康的提供方就有可能通過誘導需求,來獲取自己的利益,利益衝突便會發生。

許多行業買賣雙方直接交易,但是醫療健康領域往往有協力廠商支付(即醫療保險或健康險)參加,使得消費方和支付方分離。醫療保險協力廠商的加入,改變了消費者(病人)和醫療健康提供方的行為,醫療保險促使供求雙方都有了增加使用醫療健康服務和產品的動力,從而使得供求雙方與支付方之間的利益出現不協調。

資訊短缺、資訊不對稱、資訊不確定等,圍繞資訊存在的種種問題是醫療健康領域許多矛盾產生的根源。資訊技術的發展提供了緩解資訊問題的手段和條件,然而資訊的流動和分享,與資訊的所有權發生矛盾;資訊的公開和透明,又與保護個人隱私發生衝突。

我曾經遇見一個從美國回來的留學生創業專案,將醫生病歷上的資訊通過人工智慧方法來進行分析,幫助醫生診斷。但是,關於醫療資訊的所有權問題,中國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造成醫療機構佔有著資訊,醫療保險公司佔有著資訊,病人反而難以得到資訊分享,其他協力廠商也難以獲得這些資訊。所以,這個創業項目的潛在利益衝突風險很大,無法保證可持續獲得病歷資訊的資源。

政府在醫療健康領域需要發揮保護公眾利益的作用,監管醫療健康服務和產品的提供方,同時監管醫療保險的提供方。但是政府本身也會有自己的部門利益,也會與公眾利益、或者與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發生衝突。

隨著醫療保險在整個醫療健康領域佔有的支付份額擴大,它的作用變得越來越重要。任何醫療健康領域的創新和創業者不能忽視醫療保險作為支付方的作用,許多互聯網醫療的生存困難也與沒有找到支付來源有關。

醫療健康領域的創新需要清楚誰從創新中受益,誰的利益受到影響和損失。如何使得更多相關方受益,減少受到不利影響的相關方,或者使得不利影響盡可能最小,是這個領域創新創業成功的重要條件。

創業創新成功的三個基本要素

成功的創業專案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素:創新、價值、市場。

創新意味著創造出不存在的新東西,可以是技術創新,可以是商業模式上的創新,也可以是兩者的結合。創新的程度可以是顛覆式的,也可以只是某種程度上的改進。顛覆式的技術和商業模式兩者結合的創新,難度很大,但是被複製和超越的門檻也高。

我們近年看到的許多健康產業的創新專案,主要是商業模式上的創新,結合互聯網和資訊技術,創造出一些新的平臺,包括醫療服務的平臺(如邵逸夫醫院的互聯網平臺)、醫療器械的平臺(如貝登)和醫療保險的平臺(如健醫)。由於市場對於平臺需要的數量有限,因此平臺的規模和發展速度極為重要,搶佔市場份額極為重要。平臺專案對於各種資源的綜合要求很高,需要綜合性的人才配備。

同時我們也看到許多在健康產業垂直領域裡精耕細作的創業項目,在非常專業的領域內如果有很好的積累和專業人才,這樣的創新項目被複製的門檻較高、難度較大。但是這樣的創新需要有長期的積累,很難快速成長(如深圳醫諾、華夏病理)。

只有創新是不夠的,任何創新要想獲得成功必須創造價值,為相關的利益方帶來價值。價值可以是經濟上的收益,也可以是非貨幣的收益,包括時間的節約、服務品質和效率的提高、消費者感受的改善等。

醫療健康領域涉及到的主要利益相關方有三個:消費者(病人)、服務或產品提供方(醫生、醫院、藥品企業等)、支付方(醫療保險)。一個創業專案至少需要為一個利益相關方帶來價值,如果可以為更多的相關方帶來價值,創新和創業的成功可能性就越大。

還需要認清帶來的價值究竟是短暫的,還是具有長期可持續性的。特別是在中國醫療衛生體制存在許多扭曲和違背規律的現狀下,有些目前似乎有價值的創業和創新並不具有可持續性。一旦醫改深入,政策和法規健全後,有些東西和做法將會失去價值。最典型的情況就是,通過醫療產品的流通環節給醫療服務提供方的利益輸送,在目前情況下彌補了醫療服務的虧損。但是隨著醫療服務補償機制改革深入,這種利益輸送不再必要,而且由於違規甚至違法而受到打擊。

因此,如何創造具有可持續性的價值,這是健康產業的創業創新需要特別注意的。

創業創新成功三角形的第三個角是市場。有了創新,同時也帶來了價值,並不意味著自動會得到市場認可,而沒有市場認可的創新,其價值便無法得以實現。

如果沒有政府政策的配合,許多健康領域的創新很難獲得市場認可,從而很難獲得很大成功。

創新、價值、市場這三個要素,有了一個並不必然具有其他兩個,任何一個要素並不必然可以推導出其他兩個要素。同樣,即使同時具備了兩個要素也不一定就具備第三個要素。

創新不一定創造價值,有價值的東西不一定必然就是創新。同時具備了創新和價值不一定就有市場。反之,有市場的東西並不一定就具備創新和價值。只有同時具備了三個要素才有可能使創業獲得真正的成功。

(作者為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衛生管理與政策中心主任、經濟學兼職教授,編輯:王小)

(本文首刊於2017年12月4日出版的《財經》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