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我們終於離婚了!”
我是明月,故事即為人生
-01
趙琳和王路結婚十年,女兒小魚九歲。
王路經營公司,經營狀況穩定。趙琳當全職太太,一心相夫教子。小日子在父母朋友眼裡那是相當幸福美滿。
趙琳當然也這樣認為。如果不是週末發生的一件事給了她當頭一棒,她仍然是童話裡的公主,仍是快樂愉悅的。
只是,世上沒有如果。
事情發生的有些狗血。
她隨手進了那個女人的主頁,看到王路和一個年輕女人的合影。女人長得挺好看,長髮大眼。穿著修身長裙氣質出眾。
他們頭靠在一起,手在胸前比了一個心型。
趙琳當時腦子嗡的一聲就空白成了一片。
-02
她不傻。
王路和那個女人的親密程度絕對不是一般的。趙琳當即截圖發給王路。
他一直沒回復。打電話,也沒人接。
趙琳的心仿佛被撕扯成了一片一片。
不知道等了多久,王路回了電話過來。
他帶著歉意說,老婆,那是公司搞活動他們的惡作劇。你別往心裡去。
似乎勉強可以接受的理由。
趙琳強迫自己接受了。能怎麼樣呢?鬧嗎?那只會把他推的更遠。
-03
然而,她不動還有別人動。
趙琳忍無可忍和王路長談了一次。
他終於承認了。
原來,公司去年在經營上遇到一些事,王路壓力很大。回去和趙琳也沒有辦法說,秘書林靜是主動貼上來安慰他的,王路沒把持住。他們在一起半年多了。
王路本來不想離婚。可是最近林靜鬧的厲害,而且她懷孕四個月了據說是個男孩。
王路很糾結。一邊是相濡以沫多年的愛人,一邊是懷了他骨血的新歡,
-04
趙琳崩潰了。
父母和公婆都勸她想開些。婆婆也說,就算她生下孩子,我們也不會認的。
她想笑。孩子真的生下來,血緣關係擋不住,公公婆婆怎麼可能不認孫子呢?到時又該如何向小魚解釋?
而且,就算王路選擇留下,
最終,趙琳選擇離婚。小魚歸她,王路付撫養費。
後來,趙琳聽說林靜的孩子到底沒生下來流產了。不知道究竟是她的計謀還是報應來得早!
王路也透露過希望重婚的想法,被趙琳果斷的岔開了話題。人總要為做過的事付出代價!
愛情不是玩具,想要就要,想扔就扔!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