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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審核期間能開車麼?輕則罰款、重則拘留!

很多車主在駕照審核期間都開車上路,有些車主是不清楚不可以不帶駕照駕駛,有的則是抱著僥倖心理。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聊駕照審核期間如果開車上路的話會怎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人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

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如果上路抓到了的話將面臨處罰,會有以下兩種情況: 1、證件在審核當中,還未審核完,屬於無證駕駛處罰: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

2、證件已經審核完畢,屬於未隨身攜帶駕駛證駕車處罰: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及時退還機動車;(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所以說駕照在審核期間是不可以開車的,並且除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任何人和單位都不能扣留行駛證和車牌,車主小白們一定要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