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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頭之爭:今天,華為宣佈獲勝!|雲掌財經

作者:雲掌財經 財泉

騰訊科技訊 1月11日上午,華為訴三星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一審宣判,

深圳中院智慧財產權第二庭宣佈,被告三星立即停止以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的形式,侵害華為201110269715.3專利權的行為,駁回華為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庭審理認為,三星違反了標準專利談判中的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故意拖延談判,三星和華為通訊領域的標準專利實力相當,但許可給華為的授權使用費是華為許可給三星的三倍,此判決之後雙方可繼續進行談判。

原告華為訴稱,原告擁有大量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原告享有的201010137731.2號和201110269715.3號發明專利權為4G標準必要專利。

被告方未經原告許可,以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方式侵害其專利權,並在許可談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具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專利侵權行為。

三星華為專利大戰時間節點

2016年5月,華為指控三星侵權,在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三星提起訴訟;

6月,華為再度將三星起訴至泉州中院,索賠8050萬元;

7月,三星將華為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索賠1.61億元;

2017年4月,泉州中院認定,三星共計22款產品專利侵權,三星賠償華為8000余萬元;

2017年9月,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公佈了8份與三星專利相關的複審決定。在這當中,有5件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1件部分無效,只有2件維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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