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頭之爭:今天,華為宣佈獲勝!|雲掌財經
作者:雲掌財經 財泉
騰訊科技訊 1月11日上午,華為訴三星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一審宣判,
法庭審理認為,三星違反了標準專利談判中的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故意拖延談判,三星和華為通訊領域的標準專利實力相當,但許可給華為的授權使用費是華為許可給三星的三倍,此判決之後雙方可繼續進行談判。
原告華為訴稱,原告擁有大量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原告享有的201010137731.2號和201110269715.3號發明專利權為4G標準必要專利。
三星華為專利大戰時間節點
2016年5月,華為指控三星侵權,在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三星提起訴訟;
6月,華為再度將三星起訴至泉州中院,索賠8050萬元;
7月,三星將華為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2017年4月,泉州中院認定,三星共計22款產品專利侵權,三星賠償華為8000余萬元;
2017年9月,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公佈了8份與三星專利相關的複審決定。在這當中,有5件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1件部分無效,只有2件維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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