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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警示」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引發的慘案

近日,廊滄高速滄州方向K25處發生一起因小轎車隨意在行車道停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事故當事人因高速公路行車道內停車被認定負事故主要責任,同時依法被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違法處罰。

當日下午13時許,一輛豫E牌照的棕色小轎車行駛至廊滄高速與榮烏高速互通處,因不瞭解路況,竟自在第三條行車道停車。

因當時車流量比較大,後方第三條車道有連續兩台大貨車緊隨而至,第一輛大貨車緊急避讓、驚險通過,第二輛魯V牌照的紅色大貨車則因前車遮擋視線,沒有充分的時間採取措施,與豫E牌照小轎車尾部發生碰撞,造成一名乘車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現場監控↓

民警提示:高速公路行車道、應急車道均不允許隨意停車,路況不熟悉可提前在駛入高速公路或服務區查詢導航,

嚴禁在高速公路互通、匝道處停留或突然減速判斷路線。

下面這些動圖都是違法停車導致事故的危險瞬間!

高速上必須停車的時候 該怎麼停?

遇到了突發情況、必須要在高速路上停車時,要及時觀察後方來車情況,確保安全後才能停車。

因故障、事故確需停車,應採取點刹並同時打開雙閃,提醒後車注意減速,避免追尾,車輛儘量靠右側停放。

停車後要在車後150米外設置好安全警示牌,並注意自身安全。同時,車內人員不要坐在車裡等待救援,一定要到高速公路護欄外、面向來車方向等待救援。

另外,緊急停車時,不要選擇彎道或者坡頂等視覺盲區,儘量選擇視線好的直道停車,直道能讓後車能夠觀察到停放車輛,能夠有充足的時間進行安全操作。via:河北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