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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筆試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在山東省轄區內的中國公民。

2.申請幼稚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以及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

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符合學歷層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含)以上學生,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教師資格考試,

其他年級在讀生不得報名。

4.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如思想品德鑒定、身體條件、普通話水準等方面的要求。

5.喪失教師資格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

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考生于1月16日—19日16時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進行註冊、報名,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所在地的考區為應試考區,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可通過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2.考區確認

各考區於1月17日—20日16時,按要求為已在網上報名的考生辦理網上確認。

3.網上繳費

通過考區確認的考生于1月21日16時前,

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即為報名成功。

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逾期不再補報名。

(三)其他說明

1.師範類專業學生報考要求

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學生,在畢業後3年內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可免予教師資格考試。畢業超過3年的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須按教育部規定參加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3年(含)以後入學,且2016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專科畢業生以及2013年(含)以後入學,且2017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申請認定幼稚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須參加相應類型的教師資格考試。

2.考試成績的通用性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

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3.成績有效期

筆試單科合格成績2年內有效;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根據國家關於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取得畢業證書後,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的,方能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超過有效期的,需重新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取得畢業證書後,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的,方能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超過有效期的,需重新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