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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新交規,2018年還有這些新規定!

1、懸掛整車標誌應與品牌相符合

2、房車不能超載

新標準中對房車也有了新的定義:裝備有睡具(可由桌椅轉換而來)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設施、用於旅行宿營的汽車。

與此同時,新標準對房車乘坐人數進行核定,禁止超載。新標準還要求,房車應設電源總開關,並設置漏電保護設施;旅居車內除起動機、點火電路、蓄電池及其充電電路外,其他電路均應設置電路斷電器,低耗電器可設置公用電路斷電器。

3、純電動車起步應發聲警示

新標準就新能源車在行駛安全、行駛性能等方面進行了技術要求。其中,在車輛起步時,應給車外人員發出適當的提示。而當車輛發生漏電情況時,應對駕駛人有明顯的提示。同時,車輛應該具備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避免產生二次交通事故。

4、強制標配反光背心、電動窗防夾

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年檢除檢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將同時檢查反光背心,數量是1件。同時,電動車車窗應具備防夾功能。所有乘用車和專用校車在車輛鎖止情況下,喇叭可以正常使用。當兒童被遺忘在車內,可以通過按響喇叭來告知外界。

5、所有座位都要配三點式安全帶

在以前為節約成本,部分乘用車後排中間位置只提供簡易的兩點式安全帶。但是在新標準中,這將不符合規定。乘用車所有位置都必須提供三點式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