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2018年婚姻法:男方若存在以下行為,休想離婚!

▲點擊上方藍字,關注“十念兄弟”,每天為你帶來精彩的情感好故事!

今天我們來說說男方不能提出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規定,以下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

(2)分娩後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3)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這樣規定是從保護婦女、胎兒、嬰兒的合法權益出發,限制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定。這是因為婦女處於懷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會增加婦女的精神和經濟上的負擔,嚴重損害婦女身心健康,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和嬰兒的健康成長。

什麼情況下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可以離婚呢?

根據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條件下,出於對男女雙方利益的綜合考慮,法律允許男方提出離婚。這些情況主要有:

(1)女方懷孕系婚後與他人通☆禁☆姦所致;

(2)女方小產後,身體健康已恢復;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