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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種交通事故如果私了 就攤上事兒了!

開車上路發生磕碰、刮蹭什麼的小事故,是在正常不過的事兒了,很多朋友都選擇私了,因為這種方式不耽誤彼此時間,簡單省事兒。但您要知道,並非任何事都可以私了的,以下這些事情您要是私了,

就攤上事兒了!

私了適用範圍

未造成人身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私了的形式

1、當事人雙方私下當場瞭解,比如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賠償。

2、當事人事故認定清楚之後,雙方迅速撤離現場並及時到責任方保險公司報案、定損、理賠。

私了的風險

舉證困難、傷者病情的惡化未知、車體損傷的不確定性。如果出現不可控情況,很容易帶來事後糾紛。由於此時交警方面已經無法對責任進行認定,雙方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但根據誰起訴誰舉證的司法原則,這將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維權難度。

不可私了的情景:

① 無機動車號牌

② 無檢驗合格標

③ 無保險標

④ 無有效駕照/行駛本

⑤ 對事故有爭議的

⑥ 酒駕

【情景一:“三無產品”】

砰~~砰!!

A:你車怎麼開的!!行不行啊你

B:不好意思啊,沒看見,賴我賴我,要不給您點兒錢,咱們私了吧!

A:哥們兒,你怎麼沒有車牌子啊?檢驗合格標誌跟保險標有嗎?

B:....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您看到對方車輛沒有機動車號牌以及檢驗標的,就要小心了,首先沒牌的車是不能上路的,

沒有檢驗合格標誌的,說明該車未通過年檢,也不屬於交通部認可的合法上路車輛。如果同時也沒有交強險標誌的,這種三無車輛出了事故是無法向保險索賠的,如果您跟他私了的話,那您就虧大發了。

而且在這裡也要提醒廣大車主的年檢意識,

同時也不要忽視交強險。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如果您是普通的5座家用車,由於沒上交強險,是要被處罰1900元罰款的,買了保險但沒把標緻粘貼到前風擋玻璃上,還將被處以扣1分及200元的處罰。

【情景二:駕照/行駛本無效或過期的】

砰~~砰!!

A:你車怎麼開的!!行不行啊你

B:不好意思啊,沒看見,賴我賴我,要不給您點兒錢,咱們私了吧!

A:哥們兒,我看一下你駕照、行駛本可以嗎?

B:....

出事兒後如果對方無法出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就相當於無證駕駛,什麼丟了正在補辦之類的理由都是不成立的。無證駕駛也屬於保險免賠條款的內容。無證駕車,出了事故保險是不會給予賠償的。

但是有兩種情況容易被大家忽略,第一是駕駛人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情況,簡單說就是C本開上大貨車了…一旦發現要記12分罰款200到2000元。第二是很多朋友在拿到駕照之後基本就沒摸過車,等到過了幾年認為自己還是第一次上路的時候,駕駛證早就過期被註銷了,所以也要承擔相應的處罰。

【情景三:一言不合就…】

砰~~砰!!

A:你車怎麼開的!!行不行啊你

B:你怎麼開的啊!!!我正常並線怎麼了!

A:我就線上裡面呢,而且你並線也沒打燈啊!

B:誰告訴你我沒打的?

A:XXX。。XX。。。X。!!!

B:XXX。。。。。!!!!!!

私了的前提是雙方對事故都沒爭議的,而且對責任的劃分都認同的情況下共同達成賠償協定,如果任何一方不認可事故的劃分,最好由交警來處理。這種情況下一定不要私自離開現場,以免造成無法對事故成因做出判斷,導致責任無法劃分。

有的朋友會想,這點小事兒還是算了,私了賠點錢就賠點錢了,懶得跟他計較,但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話,就會造成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局面,此時更不能一氣之下開車走人,這樣只會讓自己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畢竟肇事逃逸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情景四:醒醒…你撞我了!!!】

砰~~砰!!

A:你車怎麼開的!!行不行啊你

B:…恩?怎麼了?

A:哥們兒,你喝酒了吧!

B:沒…沒有啊…

很多喝了酒開車發生事故的人,往往都會選擇跟對方私了來解決問題,這時候您要選擇私了,那就太便宜他的12分了!打擊酒駕一直是交通安全的永恆話題,一旦在這種情況下開車上路,不管是否發生意外,只要被交警發現,先扣12分再說。發生事故,如果您還跟他私了解決,那只會助長社會此類人群的氾濫。

總結:遇到交通事故後,首先要有顆冷靜的心態去處理事情,私了這種方式很省事兒,最重要是不耽誤彼此的時間,但自身也要做到知法懂法,用合理的法律去解決問題,別給自己找事兒!

等到過了幾年認為自己還是第一次上路的時候,駕駛證早就過期被註銷了,所以也要承擔相應的處罰。

【情景三:一言不合就…】

砰~~砰!!

A:你車怎麼開的!!行不行啊你

B:你怎麼開的啊!!!我正常並線怎麼了!

A:我就線上裡面呢,而且你並線也沒打燈啊!

B:誰告訴你我沒打的?

A:XXX。。XX。。。X。!!!

B:XXX。。。。。!!!!!!

私了的前提是雙方對事故都沒爭議的,而且對責任的劃分都認同的情況下共同達成賠償協定,如果任何一方不認可事故的劃分,最好由交警來處理。這種情況下一定不要私自離開現場,以免造成無法對事故成因做出判斷,導致責任無法劃分。

有的朋友會想,這點小事兒還是算了,私了賠點錢就賠點錢了,懶得跟他計較,但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話,就會造成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局面,此時更不能一氣之下開車走人,這樣只會讓自己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畢竟肇事逃逸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情景四:醒醒…你撞我了!!!】

砰~~砰!!

A:你車怎麼開的!!行不行啊你

B:…恩?怎麼了?

A:哥們兒,你喝酒了吧!

B:沒…沒有啊…

很多喝了酒開車發生事故的人,往往都會選擇跟對方私了來解決問題,這時候您要選擇私了,那就太便宜他的12分了!打擊酒駕一直是交通安全的永恆話題,一旦在這種情況下開車上路,不管是否發生意外,只要被交警發現,先扣12分再說。發生事故,如果您還跟他私了解決,那只會助長社會此類人群的氾濫。

總結:遇到交通事故後,首先要有顆冷靜的心態去處理事情,私了這種方式很省事兒,最重要是不耽誤彼此的時間,但自身也要做到知法懂法,用合理的法律去解決問題,別給自己找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