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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阿肆的新歌,我們撥打了一個電話……

文 | 林不二子

“你終於給我打電話了,我猜是阿肆叫你打的吧。

”這是讀娛君播通了電話之後聽到的第一句話,電話裡這個女生說的阿肆正是那個因“炸雞”而出名的獨立音樂人阿肆。

想到打這通電話,是因為阿肆的新歌《Call Me》裡一直在重複一串電話號碼,並且每唱一次都在叫聽眾撥打電話“請你快來電話,我在等你電話”,原本以為只是歌詞的處理,但出於好奇我們還是播了這通電話,沒想到真的接通了,這也就有了前面我們聽到的那句話。

當然,接讀娛君電話的只是一個固定語音,不過因為她說的內容與歌詞產生了互動,也讓我們堅持聽完了這通語音,自然,語音的後半部分是大家都能想到的廣告內容,而這也讓我們確定了這次阿肆的新歌,是一次與京東、電信的合作歌曲。

隨著近兩年大眾對音樂的需求和認識逐漸提高,中國品牌的音樂行銷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在嘻哈音樂火熱後,大量商家都開始用嘻哈音樂為自己的品牌做宣傳,不過大部分的合作歌曲都只停留在用歌詞表達的階段,比如填寫與品牌調性相同的歌詞,或者直接在歌詞中實現品牌露出,但這次阿肆的新歌,則在音樂行銷上前進了一步。

《Call Me》這首歌有一個明確的hook,這個hook剛好是電話號碼“19954601618”,

因為號碼位數符合我們的常見電話號碼位數,也就激發了聽眾的好奇心,想試試看這是否真的能打通,而這種撥打電話的行為,無疑增加了聽眾的參與度和互動感,也就形成了一次有趣的音樂行銷,讓廣告突破了平面的局限,更加立體化。

同時,《Call Me》這首歌不是單純的“廣告曲”,除了電話號碼的反復出現,歌曲中也含有一個故事,就是男女朋友間吵架後的“拉扯”,

究竟誰能先退一步撥通對方的電話,讓雙方的關係再次回溫。所以即使拋開廣告部分,這首歌也同樣能引起廣大青年男女的共鳴。

不過這次的歌曲行銷也有一個遺憾,就是“19954061618”這個電話號碼開通的時間只有歌曲上線的1月12日一天,在1月13日我們再次撥打時電話已經無法接通,

這也讓後來聽到這首歌的聽眾,沒辦法參與到這次的趣味行銷中。從這點上也能看出來,歌曲作品是具有長尾效應的,音樂行銷的熱度會消退,但只要歌曲還存在於網路上,就會持續不斷的帶來影響。

其實這次《Call Me》的歌曲行銷,讓讀娛君想到了3個月前Eminem的新專輯宣傳。那時Eminem的新專輯還沒有消息,他的經紀人Paul Rosenberg在Ins上傳了手舉另一藝人Yelawolf新專輯的圖片,圖片中有一個名為“Revival”的藥品戶外廣告引起了一群人的關注,因為藥品logo中的“E”做了反寫處理,與Eminem的反向E相同,所以Eminem的粉絲就在Google上搜索了這家公司,找到了官網發現確實看起來是一個賣藥的公司,但粉絲將好奇發揮到底,撥打了網頁下留的一個諮詢電話,打通後雖然語音內容是介紹“Revival”,但背景音樂是Eminem知名歌曲《I Need A Doctor》伴奏,走到這一步粉絲終於破案,這是他們的RapGod在為歸來的新專輯做宣傳。

Paul Rosenberg上傳Ins的圖片

這次讓粉絲自己發掘“真相”的宣傳,瞬間就引發了全球Eminem粉絲的大討論,而對於其他藝人、品牌來說,這樣成功的行銷則無疑是良好的學習物件。

前文也說了,目前音樂行銷在國內已經越來越火熱了,但這就像影視的音樂宣傳一樣,在音樂行銷發展初期,市場會對所有的案例做出反應,即使是只有品牌露出的歌曲都能有不錯的宣傳效果,但隨著這樣的項目越來越多,大眾市場對音樂行銷會越來越麻木,只有更有趣、更用心的音樂行銷才能被市場接受。

這也就需要合作的品牌方,真正理解音樂尊重音樂,具體來說:

需要尋找合適的音樂人,在這方面不一定流量為王,反倒是與品牌調性更貼合的才是合適的;

要給予音樂人充足的創作空間,讓音樂作品保持完整性,從而使歌曲有獨立傳播的能力;

利用音樂作品的特性,比如hook效應、長尾效應,在音樂行銷上實現創新,真正發揮音樂行銷的優勢。

接下來,讀娛君希望能看到越來越多優質的音樂行銷,讓品牌方與音樂方都能獲得良好收益,也豐富大眾能看到的“廣告”內容,畢竟廣告形式不可能消失,但可能進化,而“內容為王”也不是隨便喊喊的口號,接下來在涉及內容的方方面面,內容品質都將會是決勝的關鍵。

話不多說,讀娛君要繼續迴圈“19954601618”去了……

*原創文章,轉載注明出處

因為藥品logo中的“E”做了反寫處理,與Eminem的反向E相同,所以Eminem的粉絲就在Google上搜索了這家公司,找到了官網發現確實看起來是一個賣藥的公司,但粉絲將好奇發揮到底,撥打了網頁下留的一個諮詢電話,打通後雖然語音內容是介紹“Revival”,但背景音樂是Eminem知名歌曲《I Need A Doctor》伴奏,走到這一步粉絲終於破案,這是他們的RapGod在為歸來的新專輯做宣傳。

Paul Rosenberg上傳Ins的圖片

這次讓粉絲自己發掘“真相”的宣傳,瞬間就引發了全球Eminem粉絲的大討論,而對於其他藝人、品牌來說,這樣成功的行銷則無疑是良好的學習物件。

前文也說了,目前音樂行銷在國內已經越來越火熱了,但這就像影視的音樂宣傳一樣,在音樂行銷發展初期,市場會對所有的案例做出反應,即使是只有品牌露出的歌曲都能有不錯的宣傳效果,但隨著這樣的項目越來越多,大眾市場對音樂行銷會越來越麻木,只有更有趣、更用心的音樂行銷才能被市場接受。

這也就需要合作的品牌方,真正理解音樂尊重音樂,具體來說:

需要尋找合適的音樂人,在這方面不一定流量為王,反倒是與品牌調性更貼合的才是合適的;

要給予音樂人充足的創作空間,讓音樂作品保持完整性,從而使歌曲有獨立傳播的能力;

利用音樂作品的特性,比如hook效應、長尾效應,在音樂行銷上實現創新,真正發揮音樂行銷的優勢。

接下來,讀娛君希望能看到越來越多優質的音樂行銷,讓品牌方與音樂方都能獲得良好收益,也豐富大眾能看到的“廣告”內容,畢竟廣告形式不可能消失,但可能進化,而“內容為王”也不是隨便喊喊的口號,接下來在涉及內容的方方面面,內容品質都將會是決勝的關鍵。

話不多說,讀娛君要繼續迴圈“19954601618”去了……

*原創文章,轉載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