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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又出事了,其實“共用安全”並不難!

單車的手柄就這樣直插孩子脖頸。到底怎麼回事?

ofo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該事故發生後,他們也是從公安部門獲悉此事。

“我們立即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瞭解到該事件發生在4月1日,並主動提供相關資訊配合警方調查。”負責人表示,經過查看我們的後臺資料顯示,出事故的單車是在孩子母親手機上進行的軟體解鎖。

從有關方面獲悉,受傷男孩年齡為9歲,當時孩子母親在旁邊陪孩子騎車。孩子在騎車過程中,不小心摔倒,導致單車手柄插入孩子脖頸。

目前,受傷孩子正在市兒童醫院接受治療。

兒童騎共用單車事故頻發

其實,這已經不是兒童騎共用單車第一次出事了!據多家媒體報導:

3月26日,上海一名年僅11歲的男孩因獨自騎行某品牌共用單車,在十字路口與大客車發生碰撞,不幸被捲入車輪中,送醫後傷重不治身亡。

就在同一天,南京一名9歲男童偷騎共用單車,在逆行經過路口時,將一位正常行走的八旬老太太撞倒。

前段時間,在京哈高速輔路上,兩名兒童並排騎行著共用單車,在騎行過程中兩名兒童在自行車道和機動車道之間來回穿行,整個過程中機動車只能減速跟隨,行為十分的危險。

1月26日,深圳三名12歲左右的孩子在騎ofo的過程中摔傷,導致手臂嚴重骨折。

清明假期期間,有網友還上傳了在行車過程中的視頻,一騎共用單車的小男孩突然從轉彎處沖出來,

非常危險!

視頻動圖↓↓↓

網友評論↓↓↓

規定:不允許未滿12歲騎行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騎行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

據瞭解,市面上的共用單車都沒有向12歲以下的兒童開放使用權限,如果不滿12周歲,不滿足用車條件,實名認證無法完成,也無法繳納押金使用單車。

規定雖如此,但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據瞭解,那些能騎著共用單車上路的兒童,大多也是拿著家長的手機掃碼開鎖騎車,甚至在孩子之間,還流傳著“解鎖秘技”,比如,開鎖只需要密碼的ofo共用單車,“只要記住密碼,平時把車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騎,不用媽媽的手機也可以”。

交警提醒:出事故家長擔責

共用單車的外觀、顏色等比較好看,頗受孩子的歡迎,因此不少家長對孩子騎共用單車的行為表示了默認。交警提醒:家長這樣的行為,忽略了孩子的安全。此外,未滿12歲的兒童騎自行車引發交通事故,其監護人需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兒童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責任;二是兒童和共用單車運營公司之間不存在租賃服務合同關係,除非能證明共用單車本身固有缺陷直接導致事故發生,否則,共用單車運營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仍然要由使用共用單車的兒童的監護人承擔責任。

騎行共用單車8項注意

共用安全,轉發即可。

甚至在孩子之間,還流傳著“解鎖秘技”,比如,開鎖只需要密碼的ofo共用單車,“只要記住密碼,平時把車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騎,不用媽媽的手機也可以”。

交警提醒:出事故家長擔責

共用單車的外觀、顏色等比較好看,頗受孩子的歡迎,因此不少家長對孩子騎共用單車的行為表示了默認。交警提醒:家長這樣的行為,忽略了孩子的安全。此外,未滿12歲的兒童騎自行車引發交通事故,其監護人需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兒童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責任;二是兒童和共用單車運營公司之間不存在租賃服務合同關係,除非能證明共用單車本身固有缺陷直接導致事故發生,否則,共用單車運營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仍然要由使用共用單車的兒童的監護人承擔責任。

騎行共用單車8項注意

共用安全,轉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