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罰息:信用卡欠款69元晚還十天,利息超300元!
這兩天小Z看到一則新聞,覺得有必要跟大家提醒一下,使用信用卡時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信用卡除了分期付款需要利息之外,還有很多其他條款規定跟你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全額罰息代價高
最近,央視《今日說法》主持人李曉東因信用卡逾期償還遭遇全額罰息(也稱全額計息),將建設銀行告上了法庭。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3月份,
但是到了當年的5月7日帳單日,李曉東在核對帳單時發現,其信用卡帳單中多了一筆317.43元的利息。也就是說,在十天之內,69.36元逾期欠款利息為317.43元!
其實在這個案例中,建行的計息方式並非根據其未逾期的69.36元來收取利息,而是以其當月帳單的刷卡消費總額來計算。
由於案件還在庭審中,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許多銀行的信用卡採取的是全額計息的方式,也被成為全額罰息。
“信用卡全額罰息:罰息就是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照全額計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未能還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錢,都會按照當期帳單全額以萬分之五的日利計,並按月計算複利。”
信用卡全額罰息:罰息就是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照全額計息的方式,
全額罰息的銀行
那麼現在還有哪些銀行採取全額罰息的方式呢?
所以各位使用信用卡消費的人士要注意啦,目前來看大多數發卡銀行都是採用全額罰息的政策。
因此,各位在還款時最好按時全部還完,否則銀行採用全額計息的方式,即從消費入帳之日算起,每天收取萬分之五(即0.05%)的利息,並按月複利計算。
咋看起來利息很低,但是按照賬期全款來計算,累積起來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全額罰息是否合理
這兩天關於信用卡全額罰息的討論很熱烈,小Z看了下,總結起來就是大部分媒體都認為全額罰息是不合理的。
《法制日報》刊文稱,信用卡全額罰息無法律授權,要及時規範或清理。《檢察日報》說,信用卡全額罰息,所謂國際慣例明顯違背法律。
北京某事務所律師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全額罰息”屬於霸王條款,應被認定無效。人大專家認為,“全額計息屬於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違反了契約自由和公平。”
……
然而,在沒有出新規出臺之前,銀行還是要全額罰息的。
信用卡還款時依然需要留心,還款要及時,別讓銀行有全額罰息的機會。
“全額計息屬於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違反了契約自由和公平。”……
然而,在沒有出新規出臺之前,銀行還是要全額罰息的。
信用卡還款時依然需要留心,還款要及時,別讓銀行有全額罰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