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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後,農村這5類人申請宅基地將不予批准!有你嗎?

截止到今年年末,我國33個試點地區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就要告一段落了。也就是說土地確權將很快會在全國範圍內展開,屆時相信很多農民都想讓自己家可以多確權一些土地,

畢竟被寫上自己名字的土地使用起來也更有底氣,但是從今年開始,以下5種農民已經不能再申請宅基地了!

1、轉讓原有宅基地的農民

包括將土地非法賣給外來人員或者城市居民的,還有私自在村內流轉自己原有宅基地後又想重新申請新宅基地的人,

這些情況將不予審批,這種人以後將被禁止在農村申請宅基地,只能租房或者重新流轉。

2、非合法一戶一宅的農民

例如:夫妻兩人戶口不在一處,夫妻雙方中如果有一人在當地已經擁有宅基地的,另一人在其他地區將不能再另行申請新的宅基地。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二人之間已經屬於擁有兩處宅基地。

3、宅基地面積足夠供應生活的農民

我國對農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有明確的規定,鄉鎮地區每戶不可以超過166平米,平原地區為200平米,對於個別位置比較特殊的地區最大面積也不可以超過264平米。

所以滿足宅基地規定面積的農戶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4、未成年人

年齡沒有滿足20周歲的農民,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宅基地。

5、其他情況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農民不能申請宅基地。

以上這5種農民,從今年開始已經不能在農村申請宅地基了,

希望大家可以相互告知,讓更多的農民朋友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