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原局長邵毅受賄、貪污案一審宣判
2018年1月12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原局長邵毅受賄、貪污案,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邵毅利用擔任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邵毅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邵毅受賄犯罪具有索賄情節,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18年1月12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原局長邵毅受賄、貪污案,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邵毅利用擔任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邵毅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邵毅受賄犯罪具有索賄情節,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