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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輿情」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計畫新鮮出爐,請查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計畫》。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計畫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決策部署,依法、科學、規範做好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結合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實際,制定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計畫。

一、工作目標

以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對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為目標,

以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為抓手,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以監督抽檢與資訊公佈、核查處置聯動為保障,有效防控苗頭性、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倒逼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鞏固食品安全穩定向好的態勢,促進食品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群眾關切,突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生物毒素等重點指標,

緊盯風險程度高、合格率較低以及消費量大的重點品種,瞄準大型批發市場、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加大抽檢力度,提高問題發現率。

(二)堅持廣泛覆蓋。點面結合、統籌兼顧,努力實現監督抽檢覆蓋城市、農村、城鄉結合部等不同區域,覆蓋在產獲證食品生產企業,覆蓋所有食品大類、品種和細類,覆蓋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網路銷售等不同業態。

(三)堅持專常互補。在計劃性抽檢的基礎上,根據日常檢查、既往抽檢、節令熱銷、輿情熱點、突發性食品安全問題等,及時有效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工作。實現計劃性抽檢與專項抽檢有機結合,互為補充。

(四)堅持檢管結合。結合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等日常監管發現的問題,以及法規制度發佈、食品品質提升工程實施、食品企業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認證等情況,適時調整抽檢任務;針對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的領域加大抽檢力度。

加強抽檢工作與日常監管資訊的互聯共用,開展會診會商,聯管聯動。

(五)堅持科學規範。擴大評價性抽檢試點規模,推進評價性抽檢與監督抽檢分離,實現監督抽檢與評價性抽檢雙輪驅動。按人口規模確定抽檢任務,尊重地方實際適當調整匹配任務。鼓勵利用現有技術創新抽檢方式、方法。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制度開展抽檢。

(六)堅持四級聯動。國家、省、市、縣四級緊密協作、合理分工、各有側重。統一制定抽檢計畫、統一調度抽檢任務、統一規範程式標準、統一資料分析利用。鼓勵地方在保障抽檢計畫實施的基礎上,根據地區、產業和消費特點安排本地專項抽檢任務。

三、工作任務

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計畫涵蓋33個食品大類、137個食品品種、218個食品細類,共抽檢135.05萬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一)總局本級任務。總局本級抽檢2.85萬批次,其中計劃性抽檢2.05萬批次,專項抽檢0.8萬批次。

1.抽檢對象。主要對規模以上重點食品企業、市場份額較大的全國性大型批發市場進行抽檢。種類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乳製品、肉製品、飲料、酒類、食用農產品等30大類(詳見附件1、2)。對於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乳製品、飲料、葡萄酒、餅乾、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等品種,安排抽檢一定量的網購食品和進口食品。在元旦、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假日前,安排節令性食品抽檢。結合輿情監測、日常監管等情況,對反映較突出的問題進行專項抽檢。

2.抽檢時間和頻次。每月對全部在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產品進行抽檢,每季度對網路食品、進口食品以及應季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檢,每半年對總局重點抽檢的食品生產企業產品進行抽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專項抽檢的時間和頻次。

(二)省級局任務。省級局抽檢49.2萬批次。其中總局專項轉移支付22.7萬批次,各省級局匹配26.5萬批次。

1.抽檢對象。主要為本省(區、市)所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在產食品企業和大型餐飲企業。加強對市場佔有率高的企業、省域內大型批發市場的抽檢,加大對餐飲企業食品原材料和餐飲具的抽檢,重點跟蹤抽檢不合格企業、品種和專案。種類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蜂產品、餐飲食品等31大類(詳見附件1)。食用農產品的抽檢要突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專案(詳見附件2)。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部分原則上抽取本省(區、市)生產的食品,省級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環節抽檢一定比例外省產品。

2.抽檢時間和頻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檢任務。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品質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採樣量。節令性食品要在節前開展抽檢工作。“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城市食品抽檢總量原則上要達到4批次/千人。

要加大對高風險食品的抽檢頻次。原則上按照高風險食品品種1:3、較高風險食品品種1:1進行任務匹配,各省級局可根據當地食品安全狀況和特色食品進行適當調整,調整任務量不超過匹配任務總量的20%。同時要增加對以往檢出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抽檢頻次,對於連續2次檢出不合格產品的,屬地監管部門要對相關企業進行約談。

(三)市、縣級局任務。全國各市、縣級局的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量83萬批次。各市縣具體任務分配由各省級局根據當地常住人口數量、日常監管情況等進行確定。

1.抽檢對象。市、縣級局的抽檢品種應儘量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適當加大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抽檢力度。

2.抽檢時間和頻次。市級局應根據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數量和季節特點等按比例確定抽樣頻次和數量,原則上每戶入場銷售者每月至少抽檢1批次。縣級局應每週抽檢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城市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量原則上要達到2批次/千人。

3.抽檢場所。市級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抽檢,縣級局要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抽檢工作,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要明確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抽檢工作,確保工作的延續性和人員的穩定性。要儘快組織力量根據本計畫認真細化抽檢任務,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規範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確保年度任務有序推進,按時完成。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督促指導,對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全過程進行考核,確保抽檢工作品質和效率。各省級局應於2018年1月20日前將省級食品抽檢計畫和實施方案報送總局。

(二)規範抽檢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或遴選等方式確定承檢機構;嚴格按照承檢機構有關工作規定開展對承檢機構的檢查與考核;要監督抽樣人員和承檢機構在抽檢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積極支持承檢機構開展工作,在樣品採集、運輸等方面提供必要幫助;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規範要求報送抽檢資料。總局本級、轉移支付任務及省級局匹配任務抽檢資料包送至“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資訊系統”。市、縣級局食用農產品抽檢資料包送至“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資訊系統”食用農產品直報模組。各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後24小時之內報告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並抄送總局。

(三)依法核查處置。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後,應當及時送達食品生產經營者,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通過“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資訊系統”及時報告核查處置工作進展,總局本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應當按時限逐批次向總局書面報告。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移交。

(四)及時公佈資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總局要求嚴格審核並每週公佈本行政區域抽檢資訊。公佈內容包括產品合格資訊和不合格產品資訊。其中,產品合格資訊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位址,被抽樣單位名稱及所在省份、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批號等,並需注明該產品合格資訊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不合格產品除以上資訊外,還包括標稱產品商標、被抽樣單位名稱與位址、不合格專案及結果和承檢機構等。食用農產品產品合格資訊公佈包括被抽樣單位名稱(集中交易市場應包括開辦者和銷售者)、產品名稱、進貨來源、標稱生產企業或產地、生產日期等,不合格產品除上述資訊外,還包括不合格專案及結果、承檢機構等。對不合格產品資訊要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

省級局要每月匯總本行政區域內上個月食品抽檢情況和結果分析,總局定期匯總公佈全國食品抽檢情況。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相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檢資訊,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資料,不得擅自發佈有關抽檢的資訊,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六)其他事項。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彙報抽檢計畫編制情況,爭取專項經費保障抽檢工作的順利實施。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熱點輿情事件應對處置、案件查辦等實際需要,及時組織應急、執法抽檢等工作。

總局根據情況可對年度抽檢計畫進行調整。

總局食監三司聯繫方式:

連絡人:蒲浩進、裴新榮

電 話:010-88330579、010-67095881

傳 真:010-88330559

電子信箱:puhj@cfda.gov.cn

附件:1.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品種、項目表

2.2018年食用農產品抽檢品種、項目表

http://www.cfda.gov.cn/WS01/CL0050/221972.html

(複製連結在流覽器查看,或點擊閱讀原文)

總局本級抽檢2.85萬批次,其中計劃性抽檢2.05萬批次,專項抽檢0.8萬批次。

1.抽檢對象。主要對規模以上重點食品企業、市場份額較大的全國性大型批發市場進行抽檢。種類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乳製品、肉製品、飲料、酒類、食用農產品等30大類(詳見附件1、2)。對於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乳製品、飲料、葡萄酒、餅乾、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等品種,安排抽檢一定量的網購食品和進口食品。在元旦、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假日前,安排節令性食品抽檢。結合輿情監測、日常監管等情況,對反映較突出的問題進行專項抽檢。

2.抽檢時間和頻次。每月對全部在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產品進行抽檢,每季度對網路食品、進口食品以及應季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檢,每半年對總局重點抽檢的食品生產企業產品進行抽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專項抽檢的時間和頻次。

(二)省級局任務。省級局抽檢49.2萬批次。其中總局專項轉移支付22.7萬批次,各省級局匹配26.5萬批次。

1.抽檢對象。主要為本省(區、市)所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在產食品企業和大型餐飲企業。加強對市場佔有率高的企業、省域內大型批發市場的抽檢,加大對餐飲企業食品原材料和餐飲具的抽檢,重點跟蹤抽檢不合格企業、品種和專案。種類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蜂產品、餐飲食品等31大類(詳見附件1)。食用農產品的抽檢要突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專案(詳見附件2)。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部分原則上抽取本省(區、市)生產的食品,省級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環節抽檢一定比例外省產品。

2.抽檢時間和頻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檢任務。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品質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採樣量。節令性食品要在節前開展抽檢工作。“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城市食品抽檢總量原則上要達到4批次/千人。

要加大對高風險食品的抽檢頻次。原則上按照高風險食品品種1:3、較高風險食品品種1:1進行任務匹配,各省級局可根據當地食品安全狀況和特色食品進行適當調整,調整任務量不超過匹配任務總量的20%。同時要增加對以往檢出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抽檢頻次,對於連續2次檢出不合格產品的,屬地監管部門要對相關企業進行約談。

(三)市、縣級局任務。全國各市、縣級局的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量83萬批次。各市縣具體任務分配由各省級局根據當地常住人口數量、日常監管情況等進行確定。

1.抽檢對象。市、縣級局的抽檢品種應儘量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適當加大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抽檢力度。

2.抽檢時間和頻次。市級局應根據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數量和季節特點等按比例確定抽樣頻次和數量,原則上每戶入場銷售者每月至少抽檢1批次。縣級局應每週抽檢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城市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量原則上要達到2批次/千人。

3.抽檢場所。市級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抽檢,縣級局要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抽檢工作,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要明確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抽檢工作,確保工作的延續性和人員的穩定性。要儘快組織力量根據本計畫認真細化抽檢任務,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規範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確保年度任務有序推進,按時完成。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督促指導,對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全過程進行考核,確保抽檢工作品質和效率。各省級局應於2018年1月20日前將省級食品抽檢計畫和實施方案報送總局。

(二)規範抽檢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或遴選等方式確定承檢機構;嚴格按照承檢機構有關工作規定開展對承檢機構的檢查與考核;要監督抽樣人員和承檢機構在抽檢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積極支持承檢機構開展工作,在樣品採集、運輸等方面提供必要幫助;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規範要求報送抽檢資料。總局本級、轉移支付任務及省級局匹配任務抽檢資料包送至“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資訊系統”。市、縣級局食用農產品抽檢資料包送至“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資訊系統”食用農產品直報模組。各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後24小時之內報告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並抄送總局。

(三)依法核查處置。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後,應當及時送達食品生產經營者,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通過“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資訊系統”及時報告核查處置工作進展,總局本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應當按時限逐批次向總局書面報告。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移交。

(四)及時公佈資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總局要求嚴格審核並每週公佈本行政區域抽檢資訊。公佈內容包括產品合格資訊和不合格產品資訊。其中,產品合格資訊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位址,被抽樣單位名稱及所在省份、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批號等,並需注明該產品合格資訊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不合格產品除以上資訊外,還包括標稱產品商標、被抽樣單位名稱與位址、不合格專案及結果和承檢機構等。食用農產品產品合格資訊公佈包括被抽樣單位名稱(集中交易市場應包括開辦者和銷售者)、產品名稱、進貨來源、標稱生產企業或產地、生產日期等,不合格產品除上述資訊外,還包括不合格專案及結果、承檢機構等。對不合格產品資訊要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

省級局要每月匯總本行政區域內上個月食品抽檢情況和結果分析,總局定期匯總公佈全國食品抽檢情況。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相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檢資訊,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資料,不得擅自發佈有關抽檢的資訊,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六)其他事項。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彙報抽檢計畫編制情況,爭取專項經費保障抽檢工作的順利實施。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熱點輿情事件應對處置、案件查辦等實際需要,及時組織應急、執法抽檢等工作。

總局根據情況可對年度抽檢計畫進行調整。

總局食監三司聯繫方式:

連絡人:蒲浩進、裴新榮

電 話:010-88330579、010-67095881

傳 真:010-88330559

電子信箱:puhj@cfda.gov.cn

附件:1.2018年食品安全抽檢品種、項目表

2.2018年食用農產品抽檢品種、項目表

http://www.cfda.gov.cn/WS01/CL0050/22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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