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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一汽修廠員工在洗浴中心盜走他人轎車,和同伴開著四處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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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晨報訊到洗浴中心洗澡,汽修廠員工王某拿走他人手牌打開儲物櫃盜走手機和車鑰匙,

隨後將別人的車盜走,讓有駕照的同事李某開著到處耍。3月14日,新疆晨報記者從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瞭解到,王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李某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20歲的王某和25歲的李某,原是石河子一家汽車修理廠的員工,王某小學畢業後就混跡於社會。

2012年8月,王某因盜竊多次被公安機關抓獲,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對王某收容教養一年零六個月後,王某來到了汽車修理廠,認識了中專畢業後就在汽車修理廠工作的李某,同為90後,兩人有不少共同的話題。

2015年7月的一天,兩人結伴去洗浴中心洗澡,王某看到正在洗澡的武某將手牌放到洗浴中心的檯子上,隨後拿起了武某的手牌,在更衣室打開武某的儲物櫃,

盜取了武某的手機、車鑰匙以及60元,隨後從停車場將武某的轎車盜走,並且拿走了車內的1300元現金。

武某意識到自己的手牌“消失”之後, 讓洗浴中心工作人員打開了自己的儲物櫃,發現自己的手機、車鑰匙以及60元現金不見了, 馬上向公安機關報案。

王某盜走車輛後,從報廢車輛上取得號牌更換掉武某的車牌,沒有駕駛證的王某讓李某駕駛該車輛,並且告知車輛是自己偷來的,

李某依然開著車到處玩耍。

在得知公安機關正在尋找嫌疑人時,李某與王某將車輛藏匿在一個朋友家的樓下,並且在車輛後保險杠貼了車貼,並購買了車衣將車遮蓋,將車牌拆卸後放在後備箱裡,隨後李某與王某分開。

事發兩周後,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將李某抓獲,在2015年12月的一天,在一家網吧內將王某抓獲,並於同日執行刑事拘留。經鑒定,武某的手機價值1120元,

車輛價值106000元。兩位嫌疑人到案後,武某領回了自己被盜的車輛,手機已被王某丟棄,錢款也被王某揮霍一空。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法官張環表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價值10余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李某明知該車輛是被告人王某盜竊所得,仍然將車藏匿在朋友家,並用車衣將車覆蓋進行掩飾、隱瞞,

該車輛價值10余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所以依法對兩人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