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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擔心的事來了:寶雞又現“堵車門”;江蘇乘客報警要求火車等20分鐘;下一處是哪?

1月11日,陝西寶雞南站出現一起“高鐵堵門”事件。據瞭解,是一名女子與丈夫吵架後攔住車門,想要丈夫回來。乘務人員與員警勸解後,最終下車。並未造車列車行駛晚點問題,鐵路派出所已經介入。


事件還原

1月11日,事發列車為蘭州開往上海的高鐵列車,車輛停靠寶雞南站時,這名從蘭州上車的女子一手拎包,一手拿著手機攔到車廂門口,阻止列車發出,而原因是因為與丈夫在列車上吵架,其丈夫在列車停靠時突然下車,女子希望丈夫趕緊回到車上,

所以攔在車廂門口。

周圍有列車長和員警相繼勸阻該女子,女子不顧勸說,在車門處仍然想丈夫打電話“公安局來了,你來不來”,同時女子將手機拿給工作人員與其通話“趕快讓她回來”。最終,女子選擇下車。

於此同時,有一段報警錄音被曝光,這名男子報警要求“麻煩你們通知火車等我20分鐘”,民警解釋後,該男子表示“只能趕這個車”,"造成損失你來賠嘛?"……在民警的一再拒絕下,

這名男子惱羞成怒,表示將投訴接線員警。

高鐵因其屬於高速運輸工具,具有高風險和高危險性,法律後果和責任均不一樣,因此對於擾亂公共安全行為的處罰應有別于普通鐵路等交通工具。類似“高鐵堵門”的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及到了公共安全。依照《治安處罰法》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應對當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或者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乘客乘坐高鐵出行時,要遵守秩序,要有法律意識,而且普通公民也應該遵守公德,避免類似現象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