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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怒了!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背後還藏著這些法律和經濟問題

中新經緯用戶端1月12日電(李曉萱 趙佳然)近期,成都“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一事引發全國網友關注。

女孩的愛犬走丟,聯繫上撿狗人後,對方不斷以買狗糧狗窩、女兒喜歡狗為藉口向其索要錢財,

拒不歸還,甚至發出威脅。而狗主人則網曝其個人資訊,隨後上門討要並報警。最後,狗被發現摔死于樓下,醫生推斷系高處墜落傷亡。

而對於小吳的要求,據封面新聞報導,何某及其丈夫表示“不準備道歉”,希望私下處理此事,同時他們認為小吳洩露了何某及其家人的隱私,

對此他們將向法院起訴。

“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始末

讓我們來詳細回顧下本次事件始末:

去年的12月23日下午,小吳打掃衛生時,愛犬從家中跑出不見蹤影。

她在社區打聽尋找至深夜才從門衛處得知,小狗被其當做流浪狗送給了同社區的兩個小夥子。

並留了二人的聯繫方式給小吳。

小吳聯繫後發現,二人又將狗轉手送給了另一社區的何某,小吳拿到了何某的聯繫方式。

2017年12月24日,小吳加了何某的聯繫方式,說明來由後請求歸還愛犬。結果,從24日一直持續到今年的1月11日上午,半個多月時間,何某一直不願歸還,百般推辭討價還價。

事件曝光後,小吳稱何某很不滿,兩人再次溝通時,何某說,“你朋友再給我打電話,就約架”,並威脅“給你發一個剝皮的視頻”。

事件在網路曝光後,有熱心網友根據小吳提供的資訊確認了何某的住址,小吳決定上門討要。

昨日(1月11日)上午,小吳找到了何某位於6樓的家。反復敲門後卻一直不開門,小吳喊狗的名字,

聽到了屋內有狗叫。隨後,小吳撥打110報警。

據封面新聞報導,民警到場後,反復勸說最終門開了但並未見狗的身影。大概幾分鐘後,小吳在所住樓棟下方地面上,發現了奄奄一息的愛犬。隨後寵物醫院醫生趕來,但小狗由於傷勢過重死亡。

據寵物醫生推斷,這條狗的死亡原因就是高處墜落受傷。

當晚,成都市龍泉驛區分局介入,聯繫上了何某,今日淩晨,何某在派出所向小吳道歉,請求原諒。

而目前最新的情況,就是狗主人小吳稱希望何某通過媒體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而何某則認為小吳洩露個人資訊準備向法院起訴。

何某將如何賠償小吳的損失?

雖然很多人把寵物作為家人來愛護並細心照料,但法律上將寵物狗視為私人財產的一種。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鄧學平告訴中新經緯,何某在明知狗主人是誰,且狗主人明確要求歸還的情況下,仍拒不歸還並疑似將狗從6樓扔下摔死,屬於惡意破壞他人財產。狗主人可提起侵權之訴,要求何某賠償財產損失。

何某是否會受到其它懲罰?

親眼看到愛犬從樓上摔下後的慘狀,小吳想來受到了不小的打擊。那麼她是否可以要求何某對其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呢?

關於這點,鄧學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了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範圍,財產損失不屬於該範圍。因此無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失。

甘恬告訴中新經緯,僅從損壞他人財產這點而言,小吳對何某“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的要求並沒有法律依據,如有證據證明對方損害了她的人格權,才會涉及到此類要求。

兩位律師同時表示,若寵物狗價值較高,情況嚴重,可能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產罪。此外,何某或將面臨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以後遇到此類情況應該怎麼辦?

這起事件發生後,很多家裡養寵物的網友都緊張了起來:儘管自己在飼養過程中再小心,也有百密一疏的可能,如果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辦呢?

資料圖 圖文無關 張宇 攝

對此甘恬建議,因主人對自己的寵物享有絕對物權,且具有排他性,若他人撿到寵物應該無條件返還。如遇對方拒絕返還的情況,主人應先固定證據,並立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到公安機關報案或起訴,要求對方儘快返還寵物。

小吳與線民侵犯隱私權?維護權益應在法律範圍內

對此,北京金瀚律師事務所的唐博宇律師表示,包括小吳在內的線民未經何某允許公佈其姓名、電話號碼、住址、家庭成員等資訊確實侵犯了何某的隱私權。何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關線民停止侵害(刪除相關文章)、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唐博宇提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通過正規法律途徑或其他合法方式,並呼籲大家在公開場合冷靜發言,以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損失。(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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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成都市龍泉驛區分局介入,聯繫上了何某,今日淩晨,何某在派出所向小吳道歉,請求原諒。

而目前最新的情況,就是狗主人小吳稱希望何某通過媒體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而何某則認為小吳洩露個人資訊準備向法院起訴。

何某將如何賠償小吳的損失?

雖然很多人把寵物作為家人來愛護並細心照料,但法律上將寵物狗視為私人財產的一種。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鄧學平告訴中新經緯,何某在明知狗主人是誰,且狗主人明確要求歸還的情況下,仍拒不歸還並疑似將狗從6樓扔下摔死,屬於惡意破壞他人財產。狗主人可提起侵權之訴,要求何某賠償財產損失。

何某是否會受到其它懲罰?

親眼看到愛犬從樓上摔下後的慘狀,小吳想來受到了不小的打擊。那麼她是否可以要求何某對其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呢?

關於這點,鄧學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了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範圍,財產損失不屬於該範圍。因此無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失。

甘恬告訴中新經緯,僅從損壞他人財產這點而言,小吳對何某“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的要求並沒有法律依據,如有證據證明對方損害了她的人格權,才會涉及到此類要求。

兩位律師同時表示,若寵物狗價值較高,情況嚴重,可能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產罪。此外,何某或將面臨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以後遇到此類情況應該怎麼辦?

這起事件發生後,很多家裡養寵物的網友都緊張了起來:儘管自己在飼養過程中再小心,也有百密一疏的可能,如果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辦呢?

資料圖 圖文無關 張宇 攝

對此甘恬建議,因主人對自己的寵物享有絕對物權,且具有排他性,若他人撿到寵物應該無條件返還。如遇對方拒絕返還的情況,主人應先固定證據,並立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到公安機關報案或起訴,要求對方儘快返還寵物。

小吳與線民侵犯隱私權?維護權益應在法律範圍內

對此,北京金瀚律師事務所的唐博宇律師表示,包括小吳在內的線民未經何某允許公佈其姓名、電話號碼、住址、家庭成員等資訊確實侵犯了何某的隱私權。何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關線民停止侵害(刪除相關文章)、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唐博宇提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通過正規法律途徑或其他合法方式,並呼籲大家在公開場合冷靜發言,以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損失。(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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