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引以為戒吧!我因為跟女友吵架進了美國的看守所……

這是6年前的事了,現在我已經回國2年,在家族企業工作,前陣子看到網上集體回憶18歲,讓我想起了18歲那個莽撞的丶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己。

我從高中起就在美國讀書,一直到研究生畢業,

整整9年時間。我的18歲就是我讀大二那年。

我覺得自己不算是個優越感很強的“富二代”,我爸媽送我去美國是因為當時正是他們的事業上升期,家裡生意忙到他們都快忘了自己還有個兒子存在。後來在美國的姑姑跟父母建議讓我到美國讀書,長見識,然後我就稀裡糊塗的到了美國。

我剛到美國的時候英語很爛,姑姑因此給我報班學語言,語言環境還是很重要的,當時年齡下學的也快,三年高中下來語言就沒問題了。

然後我就開始了大學生涯,以學校忙為由在學校附近和朋友一起租房子住,開始擺脫了姑姑的控制。就是從那時起自己開始活的有點飄,學習也不怎麼努力,心想著混個畢業證就回國。

大一下學期交了人生中第三個女朋友,

前兩個都是高中時期,純純的花季戀情。大二上學期的寒假我受到老媽的召喚回國過了個年,年後回來就發現我女朋友跟和我一起住的朋友勾搭在一起了,18歲的我怒髮衝冠,打算跟那個孫子決一死戰,女朋友使勁拽著我不讓我去找對方,就在拖拽的過程中我把她推倒了,然後她報了警……後來她說那是為了保護我,怕我衝動做出無法挽回的事……我始終覺得她是為了保護那個孫子。

前情講完了,下面我要說說我在美國看守所的那一夜。

那天晚上員警直接抓著我給我戴上口罩塞進警車,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警車的座位很硬,坐著很不舒服。

對了,這裡必須插一個知識點:

jail=gaol:是介於警察局拘留所(police station lockup)與監獄(prison)之間的監禁機構,關押等待審判的未決犯和輕罪犯。

prison:監獄。美國的監獄分聯邦和州兩個系統,分別隸屬於司法部和各州的司法行政機構。

好多人對美國監獄的認識都是來自於美國電影,認為進過美國監獄的人都逃不過被曝菊花的命運。

其實,我也不知道美國監獄的真實情況,因為我只是在jail待了一夜。

到了local jail員警先是拿走了我身上的錢包丶手機等所有東西,

然後拍照丶錄指紋……在審問的時候一直在重複問我有沒有打我的女朋友,最開始我一直在否認,因為我確實沒有打她。最後被問到快崩潰了,就大喊我只是推了她一下,那不是打。然後員警認定我就是打了她……我當時真的很想罵人。

然後我就被關進了一個像是那種破舊的宿舍的房間,上下鋪,裡面的幾個老美各種因為喝醉酒鬧事或者打架進來的人,光是被老婆報警的就兩個,可能員警也是分類關押這些犯人的,大家就是互相問問是什麼原因進來的之類,比較坑的就是那裡的床很難受,而且連被子都沒有。

我當時躺在床上思考人生,這都是什麼事啊,自己被綠了還要蹲監獄。而且我明明沒打人,那些員警卻根本不聽解釋,能等的只有姑姑趕緊來撈我了。

不知道過了幾個小時,我在思考人生的時候不小心睡了一覺,員警叫我的名字,然後讓我填了一些表格,把之前沒收的錢包和手機等物品換給了我。

當然能出來是因為姑姑給我交了1000美元保釋金,其實這不算多,主要是因為我這個情況屬於比較輕的,當時的女朋友後來也幫忙做了解釋。

後來聽姑姑說,她去交保釋金的時候才知道只能交現金或者匯票,那也是她第一次幹這件事,看起來還挺享受那種新鮮感,一直在跟我說那個收保釋金的櫃檯很高,裡面坐個面無表情的墨西哥大媽等等。

美國的jail裡那些沒人保釋的罪犯都會通過保釋機構出來,然後通過小型法庭審問,最終想出來還是要自己請律師打官司,一般律師費都要幾萬,而且這期間還要一直關在獄中受苦。

經過這件事,我爸媽都嚇得夠嗆,所以在我畢業以後讓我趕緊回了國。

其實對於我而言,這個經歷雖然有點委屈,但是還有點難得。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在美國一定要遵紀守法,我不知道在美國有這種案底的留學生會不會影響回國找工作,我比較幸運有父母罩著。如果因為這件事影響了自己以後的人生,那我肯定非常後悔曾經的衝動。

留學不易,且留且珍惜吧!

可能員警也是分類關押這些犯人的,大家就是互相問問是什麼原因進來的之類,比較坑的就是那裡的床很難受,而且連被子都沒有。

我當時躺在床上思考人生,這都是什麼事啊,自己被綠了還要蹲監獄。而且我明明沒打人,那些員警卻根本不聽解釋,能等的只有姑姑趕緊來撈我了。

不知道過了幾個小時,我在思考人生的時候不小心睡了一覺,員警叫我的名字,然後讓我填了一些表格,把之前沒收的錢包和手機等物品換給了我。

當然能出來是因為姑姑給我交了1000美元保釋金,其實這不算多,主要是因為我這個情況屬於比較輕的,當時的女朋友後來也幫忙做了解釋。

後來聽姑姑說,她去交保釋金的時候才知道只能交現金或者匯票,那也是她第一次幹這件事,看起來還挺享受那種新鮮感,一直在跟我說那個收保釋金的櫃檯很高,裡面坐個面無表情的墨西哥大媽等等。

美國的jail裡那些沒人保釋的罪犯都會通過保釋機構出來,然後通過小型法庭審問,最終想出來還是要自己請律師打官司,一般律師費都要幾萬,而且這期間還要一直關在獄中受苦。

經過這件事,我爸媽都嚇得夠嗆,所以在我畢業以後讓我趕緊回了國。

其實對於我而言,這個經歷雖然有點委屈,但是還有點難得。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在美國一定要遵紀守法,我不知道在美國有這種案底的留學生會不會影響回國找工作,我比較幸運有父母罩著。如果因為這件事影響了自己以後的人生,那我肯定非常後悔曾經的衝動。

留學不易,且留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