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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檢有話說|一次停車,獲刑十年,這種壞習慣不能有!

1月11日,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一支隊對外發佈一起違法犯罪案例。一名貨車司機因深夜將車停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未採取任何警示措施,導致後車追尾,多人死傷,

最終被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獲刑10年。

該案於2017年12月1日在成都終審維持原判。 據高速交警介紹,這是全國首例因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致人死亡,而被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起訴定罪的案件。

2017年1月21日晚9點15分,曾興東酒後駕駛一輛半掛牽引貨車,

在成都第二繞城高速外環214km+100m處時,被一輛白色轎車追尾。事發後,曾興東因害怕酒駕被交警查處,將本可以移動的貨車丟棄在高速公路最中間的行車道(客貨車道)上,沒有開啟雙閃燈,也沒有擺放任何警示標誌,並熄滅了發動機,然後離開現場。

晚上9點30分,一輛載有5人的越野車經過事發地,因躲避不及追尾撞上貨車。車上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直到1月22日中午,

曽興東才主動到警方投案。

2017年2月16日,曽興東因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簡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9日被簡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最終,檢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7年9月15日,簡陽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曾興東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認為,曾興東作為具有多年駕齡的職業司機,應當知道並預見,

夜間違規將大貨車停放在高速公路第二車道上,存在極大的危及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財物損毀的危險性,且未設置任何警示標誌、未開啟警示燈便熄火離開,對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最終導致後來車輛避讓不及,造成二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傷、車輛損毀的嚴重後果。其行為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

曽興東不服提出上訴。

當年12月1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瞭解,國內此前也有過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被追究刑責的案例,但都是以刑罰較輕的交通肇事罪定性。而曾興東一案首次被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

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四川的高速公路通車里程已超過6800公里,在給民眾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

也存在著各種安全隱患,駕駛員不良的駕駛習慣和錯誤的緊急情況應對措施就是其中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高速公路上停車的行為有明確規定。正常情況下,車輛不能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當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無法移動至應急車道時,駕乘人員應立即報警,同時打開車輛雙閃燈,在規定距離設置標準的警示標識,儘快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但交警部門在實際執法中發現,許多駕駛員都缺乏足夠的安全和法律意識,“特別有些駕駛員認為在高速公路上的一些行為只能算是不文明或者不規範,但事實上卻是置公共安全於不顧的違法行為,一旦造成嚴重後果,還將被追究刑責。”上述負責人說。

除開上面講到的,下面這些高速公路上的不良行為,小檢也要給您提個醒!

超速駕駛

高速公路上,不同車輛不同的車道都有不同車速的要求,既不能慢速行駛,也不能超速行駛,不然就要的受到處罰的,超速不同等級處罰程度的也不同,如果情節嚴重的話,還有可能出現吊銷駕照的可能!

緊急車道超車

非緊急情況下走應急車道的是要被罰款的,所以更不要說是在緊急車道上超車,如果你在緊急車道超車,那麼就乖乖面對處罰吧!

緊急車道停車沒有放置警示牌

上面小檢有提到說,在高速上,當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無法移動至應急車道時,駕乘人員應立即報警,同時打開車輛雙閃燈,在規定距離設置標準的警示標識,儘快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那麼如果停在應急車道上呢?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為保障的道路的順暢確實可以暫停在應急車道內,但是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燈光、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車身超出應急車道佔用車行道的,應當將故障車警告標誌設在被佔用的車行道內。如果在應急車道沒有設立警示牌,同樣也是要面臨處罰的!

慢車佔據快車道,右側超車

高速公路上行駛,都是有一定的車速限制的,如果慢車佔據快車道那麼就會一定影響後方車輛通行。快車道的車速通常都比較高,如果使用慢車道超車,那麼極容易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

此外由於我國車輛都是左舵車,而且是靠右行駛,這就導致右側的視線沒有左側好,右側車道前方有意外情況也是觀察不到的。如果是右側超車,前車司機從右側反光鏡看到的範圍要比左側的盲區多,這種情況下,很容易發生事故。

變道不打轉向燈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要注意變道打轉向燈。因為高速公路上車速比較快,如果變道沒有預先提醒後方車輛,後方車輛無法猜測你的變道的意圖,是很容易發生碰撞的事故的。

沒有保持合理車距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一定要保持的合理的車距,高速行駛的車輛比較快,一旦前方車輛發生故障,後車沒有保持合理的車距,再加上後車刹車距離不夠長,很容易就會撞上其他車輛!

匝道口停車滯留

高速公路的上匝道口不允許停車,如果在匝道口停車,極易影響後方來車,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高速出口倒車

有些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錯過要進入的路口,想著沒多遠,就選著在高速出口倒車,這樣的做法是非常危險的。後方車輛都是保持同一個方向直行,如果前車倒車,容易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因此是不允許的!

進入隧道不開車燈

高速公路上有些路段設有隧道,但是隧道內光線有時會比較昏暗,車主一旦從高速外方的高光下突然進入光線比較陰暗的隧道,眼睛沒有適應過來,又沒有打開車燈,那麼會在視線上對車主進行干擾,容易撞上前方車輛。

疲勞駕駛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疲勞駕駛的危害也是極大的。長時間未得到休息,容易致使行車中困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交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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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乘人員應立即報警,同時打開車輛雙閃燈,在規定距離設置標準的警示標識,儘快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但交警部門在實際執法中發現,許多駕駛員都缺乏足夠的安全和法律意識,“特別有些駕駛員認為在高速公路上的一些行為只能算是不文明或者不規範,但事實上卻是置公共安全於不顧的違法行為,一旦造成嚴重後果,還將被追究刑責。”上述負責人說。

除開上面講到的,下面這些高速公路上的不良行為,小檢也要給您提個醒!

超速駕駛

高速公路上,不同車輛不同的車道都有不同車速的要求,既不能慢速行駛,也不能超速行駛,不然就要的受到處罰的,超速不同等級處罰程度的也不同,如果情節嚴重的話,還有可能出現吊銷駕照的可能!

緊急車道超車

非緊急情況下走應急車道的是要被罰款的,所以更不要說是在緊急車道上超車,如果你在緊急車道超車,那麼就乖乖面對處罰吧!

緊急車道停車沒有放置警示牌

上面小檢有提到說,在高速上,當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無法移動至應急車道時,駕乘人員應立即報警,同時打開車輛雙閃燈,在規定距離設置標準的警示標識,儘快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那麼如果停在應急車道上呢?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為保障的道路的順暢確實可以暫停在應急車道內,但是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燈光、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車身超出應急車道佔用車行道的,應當將故障車警告標誌設在被佔用的車行道內。如果在應急車道沒有設立警示牌,同樣也是要面臨處罰的!

慢車佔據快車道,右側超車

高速公路上行駛,都是有一定的車速限制的,如果慢車佔據快車道那麼就會一定影響後方車輛通行。快車道的車速通常都比較高,如果使用慢車道超車,那麼極容易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

此外由於我國車輛都是左舵車,而且是靠右行駛,這就導致右側的視線沒有左側好,右側車道前方有意外情況也是觀察不到的。如果是右側超車,前車司機從右側反光鏡看到的範圍要比左側的盲區多,這種情況下,很容易發生事故。

變道不打轉向燈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要注意變道打轉向燈。因為高速公路上車速比較快,如果變道沒有預先提醒後方車輛,後方車輛無法猜測你的變道的意圖,是很容易發生碰撞的事故的。

沒有保持合理車距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一定要保持的合理的車距,高速行駛的車輛比較快,一旦前方車輛發生故障,後車沒有保持合理的車距,再加上後車刹車距離不夠長,很容易就會撞上其他車輛!

匝道口停車滯留

高速公路的上匝道口不允許停車,如果在匝道口停車,極易影響後方來車,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高速出口倒車

有些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錯過要進入的路口,想著沒多遠,就選著在高速出口倒車,這樣的做法是非常危險的。後方車輛都是保持同一個方向直行,如果前車倒車,容易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因此是不允許的!

進入隧道不開車燈

高速公路上有些路段設有隧道,但是隧道內光線有時會比較昏暗,車主一旦從高速外方的高光下突然進入光線比較陰暗的隧道,眼睛沒有適應過來,又沒有打開車燈,那麼會在視線上對車主進行干擾,容易撞上前方車輛。

疲勞駕駛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疲勞駕駛的危害也是極大的。長時間未得到休息,容易致使行車中困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交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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