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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打工兩年,回家正趕上喝兒子的滿月酒,我一臉懵

結完婚以後,就想著要出去奮鬥兩年,賺一點錢,然後回家生一個大胖小子,跟老婆兩個過個安逸的小日子。

在城裡的兩年時間,我一直都捨不得多花錢,每日除了三餐以為從來都不多花錢,

把工資全部都給老婆寄了回去。

算了算,兩年的時間因為我勤奮努力,給家裡大概記了得有十五萬塊錢。在我們村裡,養個娃娃再開個小豬肉鋪子那絕對是夠了。

從小我就有一個夢想,一定要當豬肉攤子的老闆,這樣子好歹不怕沒肉吃了。

想想大概就是小時候苦怕了吧,從小就一直都是吃百家飯長大的。

東家吃一口,西家喝一口。能夠長這麼大全虧了那些願意讓我吃鄰居們,是他們幫了我,才讓我能夠平安長大,還娶了一個媳婦。

所以我一定要做一個豬肉鋪子的老闆,要給他們最便宜的肉,

叫每個人都有肉吃。這次攢夠了錢。我就決定回家了,畢竟把老婆寄在了丈母娘家裡兩年了,我也該把她接回家,跟她一起生一個大胖小子了。

只是我沒有想到我一回家,就趕上了我兒子的滿月酒。丈母娘看到我回來笑嘻嘻地拉著我,讓我快進去,

說什麼還以為我真的趕不回來,心裡還嘀咕哪有兒子滿月酒,當爹的不回來的。

我一聽一臉懵逼,都已經兩年沒有見到老婆了,我哪來的剛剛滿月的兒子?是她懷了哪吒?顯然不是,聽丈母娘的意思是老婆一年前出去找過我,回來的時候就已經懷孕了。

她說是我的兒子,不用想也知道了,我是被戴綠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