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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區南大門更宜居了!這12家煤場和煤炭加工企業搬遷

截至1月9日,位於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富興堡轄區國道4公里處的12家煤場和煤炭加工企業全部搬遷,並連續保持258天沒有原煤粉塵污染記錄。如今,三明市區南大門又恢復山青水秀,

空氣清新,宜居宜業。

▲富興堡轄區國道4公里處的白蒙佘處煤場,

清理過程。攝於2017年4月

富興堡位於三明市區南部,因為交通便利,毗鄰礦區,鄰近工廠企業,成為上世紀90年代煤炭產品精加工的首選地,陸續有煤場企業進駐,國道4公里處相繼聚集了12家煤礦加工企業。

隨著城市發展南擴,煤炭加工及運輸產生的粉塵污染和企業的廢水無序排放,嚴重影響市區空氣品質,妨害周邊居民日常生活起居,當地群眾反映強烈,煤場重新選址搬遷勢在必行。

從2015年起,三明市委和市政府連續三年將該煤場的關閉搬遷事宜列入全市重點工作。

整治過程

面對邊整治邊反彈,治理效果不明顯問題,人大代表十分關注,多次提出意見建議,2017年3月2日,三明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將整治任務交辦給三明市檢察院,要求市檢察院牽頭三元區檢察院介入煤場污染整治工作,發揮生態檢察職能,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

為此,三明市檢察院和三元區檢察院立即成立專項整治工作調查小組,組織檢察幹警對煤場用地性質、儲煤情況、生產情況、環評、工商和土地審批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時固定證據。

經過為期半個月的調查取證,從中核實了12家煤場存在未經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或逾期的臨時用地未辦理續期手續、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等違法違規事實。

針對個別行政執法機關以罰代管的問題,未對違法違規企業採取進一步的行政強制措施,督促相關企業履行恢復林地、或恢復土地用途義務問題,分別向區林業局、區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5份,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式,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規範履職。

隨著調查的深入,煤場污染的事實基本查清,問題性質得於準確認定,三元區檢察院據此形成《三元區檢察院關於富興堡四公里煤場調查摸底情況的報告》,為三元區委和區政府制定《三元區富興堡四公里及白沙北山儲(售)煤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提供了依據,經三元區政府牽頭組織林業、環保、國土、水利、城管等十個行政執法部門聯合執法,開展為期近一個月集中整治活動,促使這個老百姓反映強烈的“老大難”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郭書翰 陳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