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裴龍:在實踐中探索“新角色” 為主審法官減負
裴龍工作照
大眾網臨沂4月11日訊“法官助理的職能,
裴龍現為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審判團隊的法官助理,他原是該院的一名法警,主要從事機關保衛、輔助提審以及安全檢查等。
2016年7月份,蘭山區人民法院在全院組織了遴選法官助理的考試。出於對法律的熱愛,也出於對司法改革的信心,裴龍邁出了人生目標和職業理想的第一步,憑藉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最終以優異的成績成為行政審判團隊的一名法官助理。由於法官助理和法警在工作內容上的差異很大,
“這是一份千頭萬緒的工作”。裴龍所在的行政審判團隊主要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相比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數量不算多,但是這類案件的處理過程十分繁瑣。讓裴龍印象深刻的是,剛從事法官助理工作時就接觸到一個非常棘手的案子,原告是臨沂某製藥廠,被告是某管理部門,
“法官助理對我來說,是工作,更是學習的良機。”據裴龍介紹,一個團隊運轉是否高效,法官助理的作用十分關鍵,所以他會在工作之余加強業務學習,以便更好地為主審法官分擔壓力。
“法官助理的工作,說通俗點就是幫助主審法官做一些輔助性的事務,讓主審法官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研判當中,而不是去做一些誰都可以做的瑣事。”據裴龍介紹,他所在的行政審判團隊由主審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三人構成。實行團隊改革後,作為一名法官助理,感受最深刻的就是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