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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裴龍:在實踐中探索“新角色” 為主審法官減負

裴龍工作照

大眾網臨沂4月11日訊“法官助理的職能,

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緩解主審法官的工作壓力,讓主審法官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研判當中。”法官助理的工作千頭萬緒,組織庭前會議、證據交換、草擬法律文書……在改革探索過程中,裴龍也在一邊實踐一邊重新定位自己的“新角色”。

裴龍現為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審判團隊的法官助理,他原是該院的一名法警,主要從事機關保衛、輔助提審以及安全檢查等。

由於在大學期間所學的專業是法律,裴龍一直不捨得遠離自己的專業。“審判團隊改革算是讓我的專業從書上轉到了‘路上’。” 裴龍說。

2016年7月份,蘭山區人民法院在全院組織了遴選法官助理的考試。出於對法律的熱愛,也出於對司法改革的信心,裴龍邁出了人生目標和職業理想的第一步,憑藉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最終以優異的成績成為行政審判團隊的一名法官助理。由於法官助理和法警在工作內容上的差異很大,

為更快地適應角色轉變,他在工作中格外用心。

“這是一份千頭萬緒的工作”。裴龍所在的行政審判團隊主要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相比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數量不算多,但是這類案件的處理過程十分繁瑣。讓裴龍印象深刻的是,剛從事法官助理工作時就接觸到一個非常棘手的案子,原告是臨沂某製藥廠,被告是某管理部門,

在訴訟中,製藥廠提交的證據專業性太強,法學出身的他基本看不懂,需要專門諮詢相關專家對這些證據進行說明。“在行政案件中,這種情況很常見,還有一些證據需要到外地調取,處理起來十分辛苦。”

“法官助理對我來說,是工作,更是學習的良機。”據裴龍介紹,一個團隊運轉是否高效,法官助理的作用十分關鍵,所以他會在工作之余加強業務學習,以便更好地為主審法官分擔壓力。

2016年,因為工作業績突出,裴龍被評為蘭山法院“優秀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的工作,說通俗點就是幫助主審法官做一些輔助性的事務,讓主審法官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研判當中,而不是去做一些誰都可以做的瑣事。”據裴龍介紹,他所在的行政審判團隊由主審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三人構成。實行團隊改革後,作為一名法官助理,感受最深刻的就是高效。

相較于傳統的工作模式,團隊成員之間分工明確,從而取得“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