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講堂|婚前買房這些事你應該知道!
法律小講堂2018003期
近日,某論壇上一篇題為《好好的兩個人,理想與現實》的帖子,引發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帖子中寫到,一男子和女友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但是因為男方無法全款買房,
雙方聊天截圖
有網友認為,婚前男方全款買了房,即使房產證寫了女方名字,房子也和女方沒有關係。
還有網友認為,貸款買房,離婚時能證明一起還貸還是可以分到的。
對此,人民法治網小編就“婚前房產離婚後”如何分割的問題諮詢了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李梅蘭律師,李律師做了相應回答。
情況1:婚前一方全款購房,且房屋登記在購房者名下。
情況2: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雙方共同還款。
情況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
PS.如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鑒於目前房產系夫妻離婚時涉及最多,爭議較大的問題,不單是因為房屋價值高居不下,同時還跟房屋糾紛的類型繁雜有很大關係。法院處理該類糾紛,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
最後,李律師也善意提醒:風險無處不在,建議提前做好安排或防範。
文/王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