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將迎“新國標”!快來看一下你的“電驢”還能上路嗎?
電動自行車可以說是小夥伴的
出行“神器”!
每次堵車望眼欲穿時,
總有電動車從旁邊穿梭而過,
電動自行車因輕便、快捷,
受到很多人的青睞。
然而,
隨著電動自行車的數量逐漸增加,
交通事故、充電引發的火災等,
由其帶來的安全問題也逐漸凸顯。
隱患
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計,從2013年到2017年,5年間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傷6.35萬人。
據瞭解,廣西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有740多萬輛。據統計,2017年1月至11月,
1月16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報批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規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並對電動自行車的車速限值、整車品質、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作出要求。
因部分電動自行車指標超出了現行《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逐年增多。在此背景下,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門成立專家組,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工作。
據瞭解,1999年發佈實施的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
不過,由於制定年代較早,當時行業發展還不成熟,現行標準內容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中,最高車速在現行標準中沒有規定防改裝要求,出廠後能夠比較簡單地調高最高車速。結果顯而易見,如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的部分電動自行車,
這些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的“超標車”,產品性能上已接近機動車,卻按照非機動車使用和管理,且安全性能較差,交通安全隱患巨大,造成了許多人員傷亡事故。
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要求
具體有哪些變化?
新標準正式實施後,
“超標車”還能騎嗎?
政策有沒有給予過渡期?
主播來給大家解讀一下!
“從根本上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計,新標準堅守安全底線,設置了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動機功率、電池電壓、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關鍵指標,最大限度地確保了產品的機械安全、行駛安全、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工業和資訊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相較于現行標準,新國標有三個“變”。
那麼,具體的三個“變”是指什麼呢?其主要體現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上。
一是考慮到部分地區的道路並沒有明確劃定非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由現行標準不得超過20 km/h提升至不得超過25 km/h。
但是,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最高速度不得超過15km/h。
為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在車速超過15km/h時發出提示音,及時提醒消費者注意是否超速行駛,同時提醒行人等其他交通參與方注意避讓。
(網路配圖)
二是整車重量由不得超過40kg提升至不得超過55kg。
三是電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由原先的不得大於240W,提升至400W。“新標準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方面以現行標準為基礎進行了適當放寬,為的是滿足消費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網路配圖)
此外,為了提高可操作性,避免企業“鑽空子”,杜絕“超標車”氾濫,同時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整體安全性能,新國標還在多個方面做出了修訂。
例如,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電器保護等安全內容;對最高車速和蓄電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裝)要求,不給產品出廠後提高最高車速和整車重量留下空間;增加了車速提示音等。
同時,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根據規範,電動自行車尺寸應符合要求,整車高度不超過1.1米,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不超過0.45米。規範指出,在車架本體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應當永久性地標上每輛電動自行車的唯一性整車編碼。整車編碼採用15位元全數位代碼結構,共有4部分組成,從左至右依次是企業代碼、車種代碼、生產年份代碼、生產流水號代碼。
新規定的出臺將最大程度地保護車主,
同時也能增加安全係數。
對於這個新規定,
你們怎麼看呀?
快在後臺和小編說一說唄!
編 輯:張薇、林喆
校 對:莫妍
審 核:羅揚振
歡迎投稿:lbqxcbwxg@163.com
相較于現行標準,新國標有三個“變”。那麼,具體的三個“變”是指什麼呢?其主要體現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上。
一是考慮到部分地區的道路並沒有明確劃定非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由現行標準不得超過20 km/h提升至不得超過25 km/h。
但是,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最高速度不得超過15km/h。
為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在車速超過15km/h時發出提示音,及時提醒消費者注意是否超速行駛,同時提醒行人等其他交通參與方注意避讓。
(網路配圖)
二是整車重量由不得超過40kg提升至不得超過55kg。
三是電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由原先的不得大於240W,提升至400W。“新標準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方面以現行標準為基礎進行了適當放寬,為的是滿足消費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網路配圖)
此外,為了提高可操作性,避免企業“鑽空子”,杜絕“超標車”氾濫,同時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整體安全性能,新國標還在多個方面做出了修訂。
例如,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電器保護等安全內容;對最高車速和蓄電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裝)要求,不給產品出廠後提高最高車速和整車重量留下空間;增加了車速提示音等。
同時,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根據規範,電動自行車尺寸應符合要求,整車高度不超過1.1米,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不超過0.45米。規範指出,在車架本體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應當永久性地標上每輛電動自行車的唯一性整車編碼。整車編碼採用15位元全數位代碼結構,共有4部分組成,從左至右依次是企業代碼、車種代碼、生產年份代碼、生產流水號代碼。
新規定的出臺將最大程度地保護車主,
同時也能增加安全係數。
對於這個新規定,
你們怎麼看呀?
快在後臺和小編說一說唄!
編 輯:張薇、林喆
校 對:莫妍
審 核:羅揚振
歡迎投稿:lbqxcbwx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