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只能接受這一個分手的理由
每天在確定關係戀愛的人千千萬,同樣的,每天在分手離婚的人也千千萬。
一朋友交往六年的男朋友跟他分手了,他說家裡人不同意,但是這段戀愛已經被父母反對了六年了,他們也一起堅持了六年了,難道是因為男生再也堅持不下去了嗎?但是在分手後的三個月,這個男的結婚了,娶了一個他交往三個月的女人回家,據說是父母介紹的,父母很滿意。也就是說他們一分手,他就交往了,或者說沒分手就已經交往了。
2.還有一個朋友,也是交往了三年的。然後突然哪天那個男的蹦出一句“我們性格不適合,哪裡都不合適,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沒有……,所以分手吧”。聽到這種話,我想每個女生都想上去踹兩腳,
還有什麼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啊,什麼我們不是一個地方的太遠了啊,什麼你太矮了為了下一代著想啊……其實都是一些耍流氓的理由,其實真正的理由不就只有一個第三者的出現?對不起,女生能接受的也就只有這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