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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醫教師”,註定“高級”不了?

近日,一位兩年前有傷醫行為的教師,因為評高級職稱,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今日的觀點爭鳴,公道君(ID:bjrbplb)聚焦網路上盛行的“‘傷醫教師’不能評職稱”這一論調,為大家提供正反兩方觀點。

正方:支持,師德不好談什麼為人師表,就該一票否決。

反方:反對,過度的道德審判要不得,要給人改過的機會。

正方:師德不好就該一票否決

抓著過去“打醫生”的污點不放,有些太過殘酷?在筆者看來,所謂身正為師,師德不好何談為人師表?

近年來,“師德”已經成為評判教師的首要標準。隨著社會發展,一些不良習氣開始在教師隊伍中不時閃現,小到吃拿卡要、體罰學生,大到性騷擾女生、傳播錯誤價值觀等等。

為了規範師德問題,教育部多次發文,將收受財物、有償補課、歧視學生等10類校內行為視作違反師風師德,

並要求將師德表現作為崗位聘用、職稱評審、評優獎勵等的重要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制。然而,繆某的“暴力傷醫”發生在校外,不屬於10類校內違反師德的行為。因此,上海閔行區教育局認為當事人不存在師德問題。

但是,對於師德的評判可以如此“按圖索驥”嗎?道德不是法律,對道德行為的評估不可能像條款一樣面面俱到。所以,對於道德行為的評價不應該區分校內還是校外,

是否遵紀守法應當是重要準繩。

醫院作為公共場所,來看病的人都有遵循公共規定的義務。而繆某當年將醫生打成骨折和尿失禁,雖然事後私了,但打人行為顯然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當她選擇出手打人時,實際上已經把自己淩駕于道德甚至法律之上。

這樣的道德劣跡不能因為兩年的時間流逝就得以“洗白”,也註定要成為職稱評定時的減分項,甚至直接“一票否決”。

“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身為教師,不僅要教給學生知識,更要傳授給學生“立世之德”。為人師表,擁有較高的道德品質,既是職業操守,也是讓下一代健康成長的必然要求。

為繆某喊冤者可以將心比心,若是得知自家孩子的老師曾把人打得頭破血流,心裡會不會犯嘀咕?

同時,繆某無法獲評高級職稱,並不是剝奪她當老師的資格,更不是“矯枉過正”“一棍子打死”。而是維護教師職業神聖性所必須採取的措施,是對下一代負責所應有的態度。(鮑南)

反方:道德審判要不得

時隔兩年多,一起塵埃落定的傷醫事件再生波瀾,讓人頗有些意外。不過這倒也不稀奇,因為這是當事人繆某第二次被翻出舊賬——2016年其申請落戶上海,就因這段“黑歷史”,遭許多市民極力反對。

面對網友們的一次次口誅筆伐,不堪其擾的她近日對媒體稱,“我心理上受到的傷害是外人難以想像的。”

污點被人揪住不放,一有什麼動向,便會被推入漩渦,被人拿著“放大鏡”瞧,戴著“有色眼鏡”瞅,這著實讓人很受傷。無可否認,傷醫是繆某人生中不光彩的一筆,但這一劣跡不應成為其永遠背負的道德原罪,在工作和生活中處處受制。

按理說,能不能落戶、評職稱,應該是相關規則、條例說了算,而不應被網路上的道德審判所左右。但是,現實中許多事件的結果又常靠向後者。

兩年前,繆某因申請落戶再次深陷“泥潭”時,其未等官方給出結論,便選擇了主動放棄。很大程度上看,這是被輿論綁架的無奈之舉。除了“不讓落戶”“不讓評職稱”,近年來,網路上對繆某的謾駡一直不斷,“三番五次醫鬧”“有後臺”等不實流言也被熱傳。如此種種,筆者不禁要問,道德審判何時休?誰又給了我們無限審判權?

不得不說,如今人們已習慣了道德審判,網路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動輒就是“喊打喊殺”。在一些頗能撩撥起情緒的熱點事件中,人肉搜索“開道”,語言暴力“護駕”,一出出“撕×”大戰輪番上演。

“以惡制惡”的不少,更有甚者,一看不順眼就掄起道德大棒,不問青紅皂白,先把人打翻在地再說。前幾日,為保護眾人棒擊流浪狗的員警,在“網路暴民”眼裡成了“虐殺狗”的惡人,個人資訊被曝光後,辱駡短信“刷爆”手機,還有人上門送花圈,網路暴力讓人心驚。

眾多揮舞道德大旗的網友們,自覺是正義的。可是,很多時候,不問緣由、不論時間、不談範圍、不講原則的“懲罰”“審判”,恰是不正義的。其實,在許多網路討伐熱潮中,一些人的評價標準已脫離了公序良俗,落到了個人情感好惡上,很容易陷入自我犯錯卻不自知的狀態中。

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表達自己的觀點,做出對事情的判斷,這值得鼓勵。可是,評判、譴責當有一個合理限度,不能變成過度審判,將人“一棒子打死”。我們無須為犯了錯的人開脫,他們理應受到合理的處罰、譴責。

可正所謂,“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面對一個犯了錯的人,我們不能將其永遠摁在地上,要給其改正錯誤再爬起來的機會。不然,無序的情緒宣洩,不休的道德審判,就很有可能滋生網路暴力。理性討論的聲音,也會一次次淹沒在喧囂、嘈雜中。“壞人”被懲處,還被道德審判者狠狠踩在腳底,這看上去似乎“大快人心”,可是我們的社會會因此變得更好嗎?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懲處是手段,教人悔過才是目的。輿論越是紛擾,我們越不能煽風點火 “帶節奏”,而是要凝心聚力,讓理性討論有更多空間。惟有如此,多元化的社會才不會被撕裂,一些社會病灶也能獲得更多治癒之機。(晁星)

一起塵埃落定的傷醫事件再生波瀾,讓人頗有些意外。不過這倒也不稀奇,因為這是當事人繆某第二次被翻出舊賬——2016年其申請落戶上海,就因這段“黑歷史”,遭許多市民極力反對。

面對網友們的一次次口誅筆伐,不堪其擾的她近日對媒體稱,“我心理上受到的傷害是外人難以想像的。”

污點被人揪住不放,一有什麼動向,便會被推入漩渦,被人拿著“放大鏡”瞧,戴著“有色眼鏡”瞅,這著實讓人很受傷。無可否認,傷醫是繆某人生中不光彩的一筆,但這一劣跡不應成為其永遠背負的道德原罪,在工作和生活中處處受制。

按理說,能不能落戶、評職稱,應該是相關規則、條例說了算,而不應被網路上的道德審判所左右。但是,現實中許多事件的結果又常靠向後者。

兩年前,繆某因申請落戶再次深陷“泥潭”時,其未等官方給出結論,便選擇了主動放棄。很大程度上看,這是被輿論綁架的無奈之舉。除了“不讓落戶”“不讓評職稱”,近年來,網路上對繆某的謾駡一直不斷,“三番五次醫鬧”“有後臺”等不實流言也被熱傳。如此種種,筆者不禁要問,道德審判何時休?誰又給了我們無限審判權?

不得不說,如今人們已習慣了道德審判,網路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動輒就是“喊打喊殺”。在一些頗能撩撥起情緒的熱點事件中,人肉搜索“開道”,語言暴力“護駕”,一出出“撕×”大戰輪番上演。

“以惡制惡”的不少,更有甚者,一看不順眼就掄起道德大棒,不問青紅皂白,先把人打翻在地再說。前幾日,為保護眾人棒擊流浪狗的員警,在“網路暴民”眼裡成了“虐殺狗”的惡人,個人資訊被曝光後,辱駡短信“刷爆”手機,還有人上門送花圈,網路暴力讓人心驚。

眾多揮舞道德大旗的網友們,自覺是正義的。可是,很多時候,不問緣由、不論時間、不談範圍、不講原則的“懲罰”“審判”,恰是不正義的。其實,在許多網路討伐熱潮中,一些人的評價標準已脫離了公序良俗,落到了個人情感好惡上,很容易陷入自我犯錯卻不自知的狀態中。

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表達自己的觀點,做出對事情的判斷,這值得鼓勵。可是,評判、譴責當有一個合理限度,不能變成過度審判,將人“一棒子打死”。我們無須為犯了錯的人開脫,他們理應受到合理的處罰、譴責。

可正所謂,“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面對一個犯了錯的人,我們不能將其永遠摁在地上,要給其改正錯誤再爬起來的機會。不然,無序的情緒宣洩,不休的道德審判,就很有可能滋生網路暴力。理性討論的聲音,也會一次次淹沒在喧囂、嘈雜中。“壞人”被懲處,還被道德審判者狠狠踩在腳底,這看上去似乎“大快人心”,可是我們的社會會因此變得更好嗎?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懲處是手段,教人悔過才是目的。輿論越是紛擾,我們越不能煽風點火 “帶節奏”,而是要凝心聚力,讓理性討論有更多空間。惟有如此,多元化的社會才不會被撕裂,一些社會病灶也能獲得更多治癒之機。(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