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檢察|一起連環追尾交通事故,一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渣土車司機,這是怎麼一回事?
一起多輛車連環追尾事故,
一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司機
這起悲劇背後究竟是怎樣的故事?
今天小檢就帶你一起走進
這起全市首次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追究駕駛員刑事責任的案件!
案件回顧:
2017年5月9日清晨,在繞城公路二橋往三橋方向的岱善東路匝道口,發生了多輛車連環追尾的交通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是抛灑在路面上的渣土。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被刑事拘留。這是南京市首次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對在路面上抛灑渣土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現場圖片
最早發現地面上有渣土的是一輛貨車司機,為了防止側滑,貨車司機刹車停下,結果造成後面汽車追尾。司機報警後,又有多輛車追尾相撞。
貨車司機
這麼說:
那個爛泥巴從那個車子上掉下來,掉下來我們就從這裡過來,就刹車刹停掉了,後邊車子靠過來,又刹又停掉了(追尾了)。
故事看到這
想必大家一定好奇抛灑渣土的
“罪魁禍首”了……
事故發生後,交管部門迅速調來環衛工對現場渣土進行清掃,並通過監控系統鎖定了肇事車輛。經查,5月9日淩晨,陳某駕駛一輛牌照為皖S2N445的渣土車,從北京西路的一處工地出發,當車輛行駛至雨花臺區岱善東路段時,裝載的渣土抛灑到路面。
△環衛工人清理路面渣土。
為什麼會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呢?
一起來聽聽辦案檢察官咋說!
雨花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李迪:
陳某在運輸之前,對自己渣土車車廂後擋板安全裝置檢查不到位,沒有檢查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在發現自己的渣土車抛灑渣土之後,沒有及時報警,陳某也沒有及時採取相關的措施,來提示後行的車輛,最終造成了高速公路上後行的7輛機動車發生了失控、追尾等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失共計達到人民幣17萬餘元。綜合以上幾點,我們認為陳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119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提起公訴:
陳某駕駛的車輛並沒有運輸渣土的資質,屬於黑渣土車,並且陳某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因此,檢察機關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對陳某提起公訴。最終,陳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道路安全需要每個人守護
惡意損壞交通設施
不僅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
對於這樣的行為
我們定不放過!
我們認為陳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119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提起公訴:
陳某駕駛的車輛並沒有運輸渣土的資質,屬於黑渣土車,並且陳某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因此,檢察機關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對陳某提起公訴。最終,陳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道路安全需要每個人守護
惡意損壞交通設施
不僅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
對於這樣的行為
我們定不放過!